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北京市交管局9月15日发布消息,房山交通支队又抓获一名变造号牌的司机,警方已核对变造车牌上路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违法,凡她自己造成的违法,都将一一承担后果。
9月8日上午9点半左右,一辆红色小客车行驶至房山区怡和路与长泽南街交叉口时,被民警拦停。民警示意司机下车后,一位女士从车上下来,不耐烦地质问民警:“怎么了师傅,怎么回事,我还得带着孩子到早教班呢。”边说边走到了车后,打开后备箱,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当民警走到车后方检查车牌时发现,车牌中字母“F”右下方有一条清晰可见的印痕。在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其车内手扣儿的位置,有一“精致”的“E”字“号牌贴”,不仅“E”字大小与车牌中“F”完全重合,而且“E”字的最下面的横道上还有一层薄薄的海绵,面对民警的询问,这位女司机哑口无言。
此时她还不知道,在民警拦停车辆时,已用执法记录仪对前后车牌录像取证,即使她假借开后备箱将“号牌贴”快速取下,也已经无济于事。
据民警介绍,此前一段时间,这辆红色小客车司机将车牌号中的字母“F”变造成字母“E”,并驾车上路,产生多笔违法记录,被变造后号牌的实际车主发现自己车上莫名其妙地多了好多项违法,于是报案。
目前,违法驾驶人李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房山交通支队依法处以罚款5000元并处15日行政拘留,驾驶证记12分。交管部门还对违法司机在其变造号牌期间,该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进行核对,对违法司机进行处罚。
实际上,变造号牌的主观恶意很大,这些人直接目的就是违法,而且嫁祸他人。应该入刑!酒驾还没有这样恶劣。
对有严重违反交通法的行为车辆直接注销车牌号码(肇事逃逸、醉酒驾驶、变造号牌等…)
罚的太轻了,建议入刑
判刑十五年别出来骗了!
变造号牌主要目的:是报仇雪恨后,躲避追杀。不是什么怕违章的!
[得瑟]可惜她不是北极鲶鱼!
没收号牌,不得参与摇号,适用寻衅滋事罪
太轻了,应该终生不得重考
现在为什么大量的这种违法,处罚太情,这种人就没资格开车,就应该把这种违法定性为犯罪,
罚两万,刑拘半年,终身不得驾驶,看还有敢处泛的吗
扣什么分,分已经没用了,终身禁驾就完了
这种人太恶心了,至少应该判她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