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齐王司马攸等人议论,皇帝司马炎两次下诏裁决的“大案”是饮酒引起的。河南尹(首都洛阳市长)庾纯给司空(最高监察官)贾充斟酒,贾充不喝,引发两人激烈争吵,贾充指责庾纯“不孝”,庾纯指责贾充“乱国”“不忠”。皇帝司马炎下诏以“不敬”的罪名免除庾纯官职,还让群臣讨论庾纯是否“不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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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引发的大案庾纯认为贾充是“奸佞”之臣,曾推举时任车骑将军的贾充西镇关中,目的是让贾充离开京城洛阳去平定关中“叛乱”,说不定贾充就为国殉职了。
贾充当然明白庾纯的心思,对此愤愤不平。后来,贾充担任司空。司空是“三公”之一,负责监察百官,位高权重。东汉权臣董卓带兵进京后曾经担任司空,曹操在汉献帝建安年间也曾长期担任司空。
贾充曾设宴招待朝中高官,庾纯到得较晚,贾充就讥讽庾纯,“你们家的传统是走在最前面,今天怎么在众人后面了?”
庾纯的先人曾经担任过低级军官“伍伯”,就像现在陆军的班长,行军时走在最前面。贾充就依此嘲讽庾纯。贾充的先人曾担任过管理市场的小官“市魁”,庾纯就反唇相讥,“今天白天市场管理方面事务特别多,我处理完以后,就很晚了。”
贾充爵位是鲁公,职务是司空,高于庾纯的爵位和官职。贾充没想到庾纯竟然反唇相讥丝毫不让,更为生气。等到庾纯“行酒”(站起来为各位斟酒,类似于现在饮酒时“过圈”或“过关”)时,给贾充斟满酒,贾充却不喝。在酒场上,别人给你敬酒,你不喝,会让敬酒的人非常难堪。如果你的上司给你敬酒,你敢不喝吗?
史书上还真记载了这样的事。孙权当了吴王,非常高兴,设宴招待群臣。孙权亲自“行酒”,到虞翻身边时,虞翻躺倒假装醉酒。等到孙权离开后,虞翻重新坐起来。孙权发现虞翻“耍诈”后,气急败坏,拔出佩刀就要杀虞翻。
庾纯不是贾充的上司,但年纪比贾充大,就说,“我比你年长,给你敬酒,你怎么敢不喝?你太不尊重长者了吧!”贾充回答:“你父亲年老,你不辞官回家奉养,还敢说别人不尊重长者?”
庾纯听了贾充的话,大怒,就指名道姓说道:“贾充!天下凶凶,都是你一人造成的!”应该说,庾纯直接称呼上司的“名”非常失礼,“贾充”不是庾纯可以叫的。
贾充说道:“我辅佐两世皇帝,平定巴蜀,我有什么罪致使天下凶凶?”庾纯回答:“高贵乡公(魏帝曹髦)在哪里呢?”曹髦之死,是贾充最大的隐痛,贾充差点被逼死。
参加宴会的人知道酒无法再喝下去了,纷纷离席。庾纯离开贾府时,贾充部下想抓捕庾纯,被中护军羊琇、侍中王济保护着离开。
贾充被庾纯当众羞辱公开揭短,又惭愧又愤怒,向皇帝司马炎请求解除自己职务。意思是我这次丢人丢大了,没脸再做官了。这是以退为进,逼迫皇帝惩罚庾纯。
皇帝司马炎下诏,免去庾纯官职庾纯也知道事情闹大了,很是恐惧。庾纯主动上交河南尹、关内侯印绶,上表请罪。
御史中丞孔恂弹劾庾纯,奏请免去庾纯官职。皇帝下诏:“先王制定礼仪,确定尊卑贵贱秩序,提倡温和自制的品德,记录过量饮酒的祸害,用来教育引导人们。汉代赵广汉慢待宰相,被治犯上的罪名;灌夫假托醉酒放肆,受到诛杀的惩处。庾纯才能平凡,晋升高官,不谦虚谨慎,不借鉴前人教训,不敬上司,信口胡言,应予罢黜,以肃朝伦。”遂免去庾纯官职。
亲王、太傅、三公等人发表意见,讨论庾纯是否不孝对于庾纯“不敬”“失礼”,皇帝、大臣均无异议。皇帝下诏让群臣讨论庾纯是否“不孝”。
西晋实行“以孝治国”,如果认定某人“不孝”,不仅会遭到舆论谴责,而且会受到法律制裁。其实不仅在西晋,在东汉就有因为“不孝”被处死的案例。北海太守孔融因为某孝子哭声不哀将其处死,孔融自己被曹操处死的罪名也是“不孝”。
太傅何曾、太尉荀顗、骠骑将军齐王司马攸引用礼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分析,得出庾纯不辞职回家奉养父亲不违背礼法的结论,但庾纯醉酒放肆的行为应受到斥责和降职。这三位重量级的人物的表态,对庾纯有利。司马攸是皇帝司马炎的同母弟,他的意见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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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之一的司徒石苞认为庾纯贪恋高位,不忠不孝,应当削去爵位和做官资格。司徒石苞的意见只有结论,却没有依据,明显是偏向贾充。有意思的是司徒的属官西曹掾刘斌与直接上司的意见完全不同,刘斌从人伦和礼法两方面分析,认为庾纯做官不为违礼,但庾纯骂辱宰相,不能不受惩罚,应斥责庾纯并将他外放做官。
与司徒下属不支持司徒相反,庾纯的下属河南功曹史庞札对庾纯给予极高评价。庞札认为庾纯少履清苦,事亲色养,历职内外,公廉无私,行己也恭,率下也敬,先众后己,实是宿心。庾纯只是偶尔醉酒,说了不该说的话,能有多大罪恶。
皇帝司马炎再次下诏对庾纯的行为作出最终结论皇帝司马炎下诏让群臣议论庾纯的行为,面对几乎一边倒的对庾纯有利的意见,司马炎再次下诏:
“自中世以来,多为贵重顺意,贱者生情,故令释之、定国得扬名于前世。今议责庾纯,不惟温克,醉酒沈湎,此责人以齐圣也。疑贾公亦醉,若其不醉,终不于百客之中责以不去官供养也。大晋依圣人典礼,制臣子出处之宜,若有八十,皆当归养,亦不独纯也。古人云:‘由醉之言,俾出童羖。’明不责醉,恐失度也。所以免纯者,当为将来之醉戒耳。齐王、刘掾议当矣。”
皇帝这次下诏,与第一次严厉责备庾纯不同,指出贾充可能也已醉酒,也有不当的言论;既然两个人都可能醉酒,醉酒后说的话就不必认真对待;庾纯做官不违背礼法,不属于不孝;对醉酒失礼的庾纯的处罚是免去河南尹。
不久皇帝任命庾纯为国子祭酒(太学校长),加散骑常侍。
写在后面醉酒往往是托词,所谓醉酒后说的醉话其实是早就想说但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说的话,此谓“酒后吐真言”。庾纯认为贾充奸佞,对贾充下令杀害曹髦非常痛恨,就假装醉酒指责贾充“天下凶凶,在你一人”。
朝中重臣对贾充不满的大有其人,袒护贾充的也为数不少。朝廷也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派别团体。
皇帝司马炎一开始对庾纯动了杀心,严厉斥责,并举了醉酒失礼被杀的两个事例。司马攸表态保护庾纯后,司马炎马上转变态度,改为对庾纯和贾充各打五十大板。庾纯保留做官的资格,被免去实权官职后,不久又被任命为同级别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