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时节天气干燥,
森林火情也日渐频发,
为切实有效预防
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
南雄市颁布了
《南雄市人民政府禁火令》,
严格规范野外用火,
但仍有部分居民防火意识薄弱,
无视禁火令,
在野外违规用火最终引发火情。
01
2024年11月2日下午16时左右,南雄市古市镇古市村小水猪场发生山火。经查,傅某华在明知南雄颁布了禁火令的情况下,仍在小水猪场其承包的鱼塘处违规野外用火,目前南雄市公安局对其野外用火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02
2024年11月5日20时左右,古市镇古市村委会丰门洞村附近发生火情。经查,2024年11月5日18时左右,古市村村民马某文从南山塘喂鱼后返回途中,在明知禁火令已颁布的情况下,仍然擅自用打火机点燃了路边的杂草并引发火情。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马某文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03
2024年11月6日,南雄市水口镇围背村发生山火。经查,11月5日18时左右,刘某达未经批准,擅自在围背村农田上焚烧秸秆,不慎引发山火,刘某达对自己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最终刘某达被南雄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来源:南雄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