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民主、自由、文明”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我们对此展开相应的验证,首先,民主从来都只是人们集体性广泛追求的一种精神,根本成为不了指引和规范人具体行为的法律条文,哪来的“民主权利”一说?
其次,自由同样从来都只是人们原本就存在的个人性追求的一种精神,同样成为不了指引和规范人具体行为的法律条文,哪来的“自由权利”一说?
再者文明真正形容的是一个国度或民族的发展程度。而非具体的某些个人性行为,而这则叫“文明行为”。所以法律既括不了真正的文明,也不能“彻底”人的文明行为,文明行为更多的是靠公德监督和个人素质的提高。故而何来“文明权利”一说,
最后就连他自己都亲口承认了“民主、自由、文明”这些东西,都只是人的精神追求。所以哪来具体化的权利条文规定一说。由此可见,此等前后矛盾打脸的谬论,纯属胡说八道。
事实上,抛开事实那还论个锤子!抛开立场,那还分个锤子的你、我、他,不管英国、美国的,大可都是我国的!
另外,抛开立场去说话的行为,只要是个人都做不到。历来人就必然存在自己利益、情感、家庭、家族、民族、国家、物种的立场。
对此,敢问他能不能抛开他自己的利益立场,散尽家财给他人、世人?敢问美国能不能接受中国的领导,把美国的一切利益让与我国?反华势力,能不能“换个姿势舔一舔”我们中国?
至此,那些个说“人要抛开一切立场谈一切”的人,根本就是在无脑的反智反常识!试问一个连自己都抛不开的东西,敢问他是凭什么去教世人抛开的?
——龙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