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覆言在文章里说,今年的大选是美国有史以来竞争最为激烈的一届,没有之一。因为,根据真实政治网的平均民调数据,特朗普与哈里斯的差距仅有0.3个百分点。
然后,有朋友留言说,如果在最后几天,特朗普遇刺身亡了,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选举还要继续吗?
首先,覆言想说,我不是阴谋论者。我觉得,在经历了两次暗杀后,特朗普一定会被美国特勤局严加保护,想要暗杀他并且成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个话题确实非常有意思,可以讨论一下。
历史上的三次暗杀在美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三次针对总统候选人的暗杀。第一次是1912年,当时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因为无法取得共和党大佬们的支持,所以决定成立新的政党,争取自己的第三个总统任期。
然而,就在大选的倒数第12天,罗斯福在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的一次竞选活动中,遭到一位酒吧老板的行刺,子弹击中罗斯福的演讲稿和眼镜框后,进入了他的胸腔。然而,罗斯福拒绝前往医院治疗,坚持完成90分钟的演讲,并坚持继续参选。
遗憾的是,由于共和党的分裂,罗斯福输掉了选举。
第二次针对总统候选人的暗杀是1968年,遇难者是肯尼迪总统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在初选期间,他被一位来自巴勒斯坦的24岁男子连开三枪,分别击中了头部、胸部和脖子,不幸身亡。
值得注意的是,凶手索罕是阿拉伯基督徒,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目前仍然还在监狱里服刑,已经80岁了。
索罕
第三次发生在1972年,受害者是乔治·华莱士。当时,他在民主党初选拥有较高的支持率,但却被人连开四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他的脊椎,导致他受伤严重,被迫结束初选,腰部以下永久瘫痪。
由于这两次暗杀都是在初选期间,因而没有对几个月后的大选产生爆炸性的影响。
如果特朗普遇刺身亡回到现在,距离选举仅剩几天的时间,各州的选票都已经打印好,有些选民甚至提前进行了投票。如果在这个时候,特朗普遇刺身亡了,产生的影响将是难以估量的。
覆言查了一下,发现美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先例可循,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推迟选举日期,但这需要两党迅速达成一致意见,使得总统和国会通过相关法案。
根据1845年的《选举日法案》,大选日期必须安排在11月份的第一个有星期一的星期二。如果改变这个日期,就等于改变法律,因而必须立即通过一项新的法律。
第二,大选继续举行,由副总统候选人万斯出任总统候选人。如果很不幸,万斯也被暗杀身亡了呢?那肯定是要推迟选举了,让共和党有充足的时间推出新的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如果,在大选投票结束后,特朗普已经当选总统,却遭到刺杀身亡,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美国宪法》第二十修正案写道,如果当选总统死亡,当选副总统将成为总统。
那么,如果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都死亡了怎么办?
第二十修正案写道,如果当选总统和当选副总统都没有资格履行职责,国会将负责任命一位代理总统,直到新的总统和副总统产生。
有争议的是,候选人在什么时候才能成为当选总统。有人说,在11月初的全国投票以后,候选人就能成为当选总统。但也有人认为,应该是在12月份,各州选举人团进行投票以后。还有人认为,应该是次年1月,国会统计各州选举人票、正式宣布获胜者以后。
覆言觉得,应该是11月初的大选投票以后,这样比较合理一些。但不管怎样,如果真的出现特朗普被刺杀身亡的低概率事件,很有可能就不再是法律层面的问题。他的支持者也不会管什么法律不法律的,直接就干起来了。类似2021年的国会山暴乱,都只能算是小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