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磴口县,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层层涟漪,引发了人们对于土地使用和生态保护的深入思考。
案件主角桂家甫,1964 年 2 月 1 日出生,是一名普通的务农者。然而,他却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站在了法律的被告席上。
1998 年,桂家甫毅然与沙金苏木温都尔毛都嘎查签下约 300 亩荒沙地承包合同,30 年的期限,承载着一家人的希望。
从那时起,桂家甫一家把全部身家都押在了这片荒地上。无论烈日炙烤还是风雨侵袭,他们日夜坚守,在沙地里摸爬滚打,精耕细作。20 年啊,整整 20 年的心血付出,曾经干涸的荒地终于变了模样,绿植农作物如绿色海洋般生机勃勃。
可谁能想到,2023 年 11 月,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的一纸通知,如晴天霹雳般打破了这份美好。他们竟称种植农作物会毁坏农用地,要求停止。桂家甫急忙拿出合同解释,却被无视。
还被指控称,2015 年至 2023 年 2 月期间,桂家甫在未办理任何征占用草原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磴口县沙金套海苏木温都尔毛道嘎查四社的天然牧草地进行开垦,并种植农作物。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其改变用途的农用地达 327.51 亩,原生植被遭到严重毁坏。检察院认为,桂家甫的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同时,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桂家甫停止侵害、修复被破坏的草原,若无法修复则需承担 33,919 元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桂家甫称当时土地是荒沙地,并非天然牧草地,且自己是响应县委、县政府开发乌兰布和沙区的政策进行开垦。此外,他声称对土地规划变更并不知情,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客观上也未实施非法占用和破坏土地的行为。
2024年10月30日,磴口县法院以非法占用草原罪名成立,判处桂家甫有期徒刑13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30余万元。这让桂家甫一家的心血瞬间可能化为泡影,天理何在?
这起案件,并非简单的法律条文之争,而是关乎一个家庭多年心血与未来的命运抉择。在法律与情理之间,在生态保护与合理开发的权衡之中,究竟怎样的判决才是公正的?如今,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众人的目光都聚焦于此。希望二审法院能秉持公正、严谨的态度,审慎审查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拨开重重迷雾,做出一个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公正判决,给桂家甫一个交代,也给社会一个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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