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的居民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但是酒后驾车的人也越来越多。2020年,仅河南省就查处了酒后驾车12.5万起,案件数量之大令人瞠目结舌。
与堪称天文数字的酒驾相同,交警因为酒驾的伤亡人数也越来越多。值得注意的是,仅相隔半天的六个小时里,就有五个交警因为酒驾而相继牺牲。对此竟有专家建议:应取消醉驾入刑?具体是怎么回事呢?
一、两场酒驾案件江西某地,一个摩托车驾驶员酒后驾车经过了交警的检查点,但是因为酒驾和无证驾驶被拦截了下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驾驶人员未取得驾驶证并开车时,最高可以判处200-2000元的罚款以及15天的拘留,而酒后驾车的将会处以1000-2000的罚款。由此这位司机受到的处罚并不轻。
也正因如此,酒精上头的驾驶员决定报复,于是在附近找了一把刀之后就径直捅向了交警,猝不及防之下,三位交警当场死亡。更令人悲痛的是,江西的酒驾事件发生在傍晚,在相隔不到6个小时的次日0点30分,湖北省黄冈市同样发生了酒后驾车且伤人的恶性事件。
本案之中,湖北省黄冈市某街道上,嫌疑人刘某开着路虎在街上,本以为凌晨时分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于是存着侥幸心理的他开着车准备开往三桥头。见到交警设卡之后,自知自己酒后驾车的刘某觉得自己能够冲卡成功,面对交警的拦截反而加速冲了上去,负责拦截的两位交警被撞后当场死亡。刘某逃走,不多时被警察抓获。
针对眼下交警的高危情况,竟有法律专家提出可以取消醉驾入刑,同时加强酒后驾车的行政处罚力度。虽说法律专家的意思很简单,取消酒驾入刑,可以防止酒后驾车的司机铤而走险,而加强行政处罚又可以让驾驶员得到应有的处罚,但这样的提议是否真的可行呢?
二、酒驾司机的心理对于眼下频频出现的醉酒驾驶行为,司机普遍存在这样的心理,首先是侥幸,认为自己可以逃过执法者的查处。而这也是当下许多酒后驾车者共同的心思,最终酿成惨剧。
第二,对于某些有权势的酒驾人员来说,他们可以通过特殊的渠道打通这层关系,由此现阶段的酒驾处罚力度对他们而言并不奏效。若是想要督促这些人遵守规则,下一步应当针对性的增强处罚力度。
现阶段,对于酒驾应当从重处罚,至于专家所说的建议,并不能够起到改变现状的作用。有网友认为,对于酒驾致人伤残的,应该将其纳入死刑的范围。若是取消酒驾入刑,那么便是对于酒后驾车的鼓励,同时消除其后顾之忧。
事实上,醉驾入刑很大程度上劝退了一些爱喝酒又爱酒后开车的朋友,如果是针对司机的酒后报复,那更适合用加强处罚的方式来对其进行震慑。那么现阶段酒驾的法律条文又有什么值得改进的地方?
三、酒驾的法律规定法律上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为,情节较轻的,扣押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下处罚;屡教不改者,则在旧有基础上多处以10日以下拘留,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吊销驾驶证的同时,还将处以15日拘留以及5000元的罚款,并且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醉酒驾驶涉及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量刑幅度一般是1~6个月的实际拘役,至于具体罚金如何,将不再定额。根据其实际损害后果以及被告人个人能力,最终决定罚金数额,而并非像以前一样设置上下限。
结语对于现有的处罚,很多人表达了自己的不满,或许法律对于酒驾以及醉驾的处罚应该再提高几分。毕竟实际拘役只有最多半年,这在一些有权势或者是二进宫的司机来看,根本就是不疼不痒。
所以对于这种司机的处罚,除了驾驶证吊销这个让他们心疼的地方,还应该在拘留时间上进行延长,震慑其不敢二次犯错。通过这种方式减少交警的因工损伤,可能这才是广大网友愿意看到的结果,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下期见。
醉驾严判
这样素质的人不酒驾也会因为别的事杀人,交警查酒驾是职责所在。
打黑除恶务尽多抓些人犯罪广西海南广东潮汕澄海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商家在次数枪毙后让很多犯罪嫌疑人死刑事??
把酒划归为毒品
應該有特警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