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贩子从厂里拿出,卖给医院;粮贩子从农民手中把粮食收回,再卖给农民;蔬菜贩子从山东寿光把蔬菜拉出来,卖到全国各地去……
要是在那个年代,那叫“投机倒把”,现在叫“经纪人”。叫法不一样,实则性质相似。
如果在六七十年代“投机倒把”,是违法行为,轻则批斗,重则下“号子”,还有吃“花生米”的。
七十年代,一名年轻女子叫黄兰英,“投机倒把”被判入狱,一审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
六、七十年代,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这其中有一项罪名就是投机倒把罪,还有一种叫法就是“走资派”。投机倒把这项罪名可大可小,具体要看倒卖的金额,如果数额巨大甚至还会被判死刑。
七十年代因投机倒把被判死刑的三个男人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曾经的“投机倒把犯”有了一个合法的名字,叫“市场经纪人”,他们起了搞活市场,促进繁荣的作用。白猫黑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
但是,有了这些“猫”,物价也抬高了不少,这是事实。如海南海力药业生产的“左氧”给代理商时是2元,经过转手,到患者手中就成了13元,上涨幅度高达650%。
假如,现在还有“投机倒把罪”,药价会有那么贵吗?蔬菜会比猪肉贵吗?
有人问我,经纪人和投机倒把人有什么区别?我实在找不到有哪些差距,都是买光卖光,都是赚钱。只不过一个是偷偷摸摸,一个是大明大放;一个是哄抬价,一个是繁荣经济;一个要判刑,一个是“好猫”。
不知道还有没有人记起“倒爷”这个词?“倒爷”是上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种特殊群体,“倒爷”一词广泛流行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和90年代初期。“倒爷”一度盛行于全国各地,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过程中,尤其是在价格双轨制时代,一些人利用计划内商品和计划外商品的价格差别,在市场上倒买倒卖有关商品进行牟利,被人们戏称为“倒爷”。倒买倒卖,居然成“爷”了。
倒爷的脑子灵活,市场行情吃得准,市场上缺什么倒什么,什么赚钱倒什么,应该算是改革开放后抓到老鼠的第一批猫。这些倒爷以后成了老板,成了新形势下的资本家。
还有一个词叫“皮包公司”,那是“倒爷”的升级版,由爷变成了董事长,成了有“营业执照”的“投机倒把”人,成了有资质的“倒爷”。
有人说皮包公司指没有固定资产、没有固定经营地点及定额人员,只提着皮包,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或集体。那只是猪皮包,不上档次。上档次的是提着LV包,注册公司,有营业场所,但并未进行实质性经营场所,甚至同时注册几个公司。
如,2017年广东林某、付某等人先后在浏阳市注册成立了生态农业、养老服务等公司,但并未进行实质性经营。最终林、付二人栽了,他注册的两个公司就是空壳。皮包公司昙花一现,最终被市场淘汰了,其实,这就是诈骗性质的公司。想想,你钓鱼出得打个窝,空手套白狼也太明目张胆了。
倒爷倒了,皮包公司垮了,最终发展成为“市场经纪人”,也算是“摸着石头过河”后产生的合法的捉老鼠的“猫”。1995年10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经纪人管理办法》指出:“本办法所称经纪人,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于是乎,市场经纪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且,诸如:房产经纪人、汽车经纪人、演艺经纪人,这些都太深奥了,关系到普通老百姓利益的有农副产品经纪人、药品经纪人,等等。
就命药品来说,要经过几个经纪人的共同协作,才能完成一桩买卖。经纪人接触的是中间商,由一级代理商倒到二级代理商,再由二级商代理到销售商,层层加价,层层牟取暴利,最终将出厂价10元的商品“经纪”成上百元。参于倒卖商品的经纪人比一线工人还要多。这也许就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
有了经纪人,必然产生市场垄断。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现象,在资本主义社会发达阶段的表现较为明显。就拿现在关心的菜篮子工程来说,前几年在大型批发市场,势力大的经纪人几乎垄断了整个市场,霸占了市场供销,逐渐演绎成黑恶势力。随着打黑除恶的深入开展,这种变相的市场垄断才有所收敛。
“经纪人”取代“投机倒把”确实也促进了市场的繁华,但也带来了商品的价格哄抬,甚至一度垄断了市场,这也是事实!计划经济时代,政府有时也需要适度干预,制定政策,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让经济以最高效的方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