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七旬老人杨成杰的案件作出了新的再审决定。此前,杨成杰因为保护孙儿而砍伤了酒后引发骚乱的人,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
据此前的报道称,事发于2017年8月,时年70岁的杨成杰家遭到饮酒后的杨庆全捣乱。当时,杨庆全用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并追赶杨成杰的孙子。得知情况后,杨成杰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竹林中,他目睹杨庆全正在掐着自己的孙子的脖子,为了保护孙儿,杨成杰用钩刀砍击了杨庆全,造成轻伤一级。
经过三年的时间,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为,杨成杰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并指出他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阻止侵害行为,并非正当防卫。然而,二审法院认为,杨成杰的第一次砍击具有防卫性质,但后续的砍击并非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认为,这场冲突是杨庆全引发的,且杨成杰已是年迈之人,因护孙心切而激情犯罪,所以认为一审判决的刑期偏重,将其刑期调整为8个月。
杨成杰在监狱服刑期满后开始申诉。他表示,面对力量对比悬殊的情况,他只是担心孙子的安危,持刀只是为了制止杨庆全。他强调自己所造成的轻伤并非意图造成重大伤害。
然而,法院认为,杨成杰后续的砍击行为并没有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因此驳回了他的申诉。经过一系列上诉,海南二中院最终做出了再审决定,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决定再审此案。
法院决定再审。
7月27日下午,杨成杰家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法院尽快对该案启动再审,在法律准绳内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判。
2017年8月31日,时年70岁的杨成杰为保护孙儿,伤害了酒后闹事者。
2017年9月12日,杨成杰受到了警方行政处罚,被处以行政拘留和500元罚款(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
2019年7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杨成杰被刑事拘留,但临高县检察院并未批准逮捕,随后他以保释方式等待审判。
2020年9月,临高县法院决定对杨成杰实施逮捕。
2020年11月,临高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杨成杰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21年3月,海南二中院二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成杰有期徒刑8个月。
2021年4月23日,杨成杰出狱并提起上诉。
2021年6月26日,海南二中院驳回了杨成杰的上诉。
2021年11月16日,海南高院也驳回了杨成杰的上诉。
2022年6月23日,海南二中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认为原判可能存在法律适用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