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吗?山东女子因兴奋而作弊。他万万没有想到,男人有一种特殊的习惯,会导致肛裂。女子心里很痛,越想越生气,于是报了警,谎称自己被强奸了。当荒唐人遇到荒唐事时,法庭会如何判决?
女子出轨引发肛裂,愤怒报警
“医生,那个……我最近很痛苦,我想去检查一下。”刘女士进入医院后说了这句话。
到了医院,他们看了她一眼,命令她去检查。她没想到检查发现了“肛裂”。
看到这个结果,刘女士脸色一阵青一阵红,不由想起了那个羞耻而激动的夜晚。
刘女士有一个已经谈了3年的朋友。最近两人吵架不少,处于冷战状态。尽管与朋友处于冷战时期,刘女士还是无法忍受孤独。前腿他和朋友吵架,后腿他和男网友聊天。
刘某出轨和男网友李某出去吃饭,看电影跟情侣没什么两样。看完电影,已经是深夜了,两个人正在大力“锻炼”。刘某非常喜欢这种他的老朋友无法提供的兴奋感。
“亲爱的,你在做什么?我错了,请原谅我,好吧,我给你买了口红和包包。”当刘某看到男友发来的总结信息和礼物的照片时,激动不已。
作为一个“渣”,她只想寻求出轨的快感。毕竟这么多年,她一直舍不得和男友分手。她很快就与男友和好了。
然而,男网友李某尝到甜头后,却不肯放手,经常发短信邀请她去春夜。
李某见刘女士没有回应消息,就使出了自己的王牌。他直接发了两人的私照,并威胁她:“你再不回复我消息,小心我会把照片发给你的朋友。”
刘女士没想到网友们这么难对付,而且她也怕男友知道自己出轨的事情,于是提出再和他睡一次,彻底结束这件事,以后不再找她了。。
这次会见网络后,刘女士很快就进入了“话题”。然而,她没想到李某男人有特殊的爱好,所以他建议后来居上。为了尽快除掉李某,她不得不耻辱地处理。
李某这次太严厉了。事件发生后,刘女士总觉得自己很蛋疼。站着坐着都疼,上厕所更疼。无奈之下,他只能去医院检查治疗。看到检查结果,刘女士越发愤怒,决定惩罚李某。
她拨打110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接到通知后,连警察都非常重视。毕竟,强奸罪社会危害性大,性质恶劣。
但经过深入调查,却发现其中有猫腻。李某代表强奸吗?法院将如何判决此案?
【法律分析】
1.强奸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妇女意愿,强迫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属于强奸罪。
分析法律不难看出,强奸罪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立案。首先,施暴者必须违背女人的意愿。一般来说,如果女性不想发生性关系,却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那就是犯罪。
对于强奸罪来说,行为人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一定的手段来达到目的。犯罪者使用的手段多种多样,可能会使用捆绑、击倒、勒死等暴力手段;他们还可以利用妇女的弱点和恐惧来威胁和恐吓。
其他手段的表现也较多,比如与昏迷不醒的醉酒女子发生关系;或利用女方病情严重无力反抗,或冒充女方丈夫等。
无论犯罪者选择上述哪种方式,其初衷都是故意的,都是为了满足自身性欲而采取的非法手段。
只要把女性放在不能或不能反抗的位置上,那就说明条件满足了,并不一定取决于女性是否反抗。
从本案分析来看,刘女士与李某的性关系完全是自愿的,并没有任何勉强的意思。而且期间她配合得很好。李某没有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因此不构成强奸。
法院最终因证据不足驳回对刘女士的起诉。
2.刘女士造成肛裂可以获得赔偿吗?
刘女士对她的受伤感到愤怒。她能否就自己的受伤向李某寻求民事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可以去进行伤残评估,并根据受伤情况向李某寻求赔偿。但这种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他们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起作用,他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然而,刘女士在有朋友的情况下出轨受伤。如果她不想让男友或者其他人知道她的丑闻,她大概就不会上法庭。
3.刘女士是否必须因举报虚假警方报告而受到惩罚?
众所周知,警察的职责是保护人民安全,解决公共安全等案件。作为公民,我们不应该助长警察的混乱,不应该乱报警。
为防止群众报案,公安机关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散布谣言,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谎报疫情、警情、险情的;
谎报爆炸、中毒等情况的;
威胁要点燃、投毒或释放危险物品。
从案情分析,刘女士属于虚惊一场的类型,他必须为自己的言行付出相应的代价,接受公安领导的处罚。根据规定,刘女士将被拘留5至10天,并处以罚款。
当然,并不是所有误报的人都会受到惩罚,这取决于行为人是否有主观故意。如果你知道不必报警,但你故意这样做,你就会受到惩罚。
不得不说,刘女士的行为令人恶心。作为一个著名的女性,她应该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她出轨是为了寻求一时的刺激,结果是她活该。为了报仇,她最终决定向假警察报案,这只能说明她的无知。
希望她的男朋友在分手后尽快看清她的真实本性,找一个更好的女朋友,不然接下来的几天她会出轨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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