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三六年,清朝军队进入关内,改名为“大清”,正式建立了自己的政权。清代基本继承了明代的体制,例如将布政使、按察使两个官职不变,唯独将都指挥使一职取消了,原因何在?
都指挥使的作用及其制约。说到都指挥使,首先要说的是最早的卫所制度。洪武三年,明代军制变革,将一批卫提升为“都卫”,其中大部分都设在行中书省,但也有少数几个“都卫”并非完全与行中书省相一致,例如“建宁都卫”,就是参照地方“卫所”的数目与战局而建立起来的,至于“驻京”,则是其中一个“特例”。到了这个时候,都卫军也有了一个特性,那就是不能世袭。在此期间,各地域的都卫有其各自的特点。从大同都卫和定辽都卫来看,这两个都卫所承担的责任是如何区别的。由于大同都卫处于兵家对峙的第一线,或者由于战事紧张,或者由于当地的政体尚不健全,无法应对当地纷乱复杂的军情,因此,大同都卫在兵家经营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戊戌,定辽都卫奏设辽阳府县,”,由此可见,“定辽都卫”可以作为一道政令的策划人,而“辽东州县”的建立,则意味着“定辽都卫”将由“兵权”转为“行政权”。都卫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它们存在的意义却是相同的。都卫通常设在要害之地,因而对邻近的卫所也有管辖之权。其区别在于,大都卫地处内地,隶属于行中书省,相当于一个地区的驻军;而边陲之地,则是因为边陲之地兵权重重的缘故,加上当地政府尚不完善,所以都卫更多的是作为一个军部来管理。
明代在洪武八年,将所有的都卫军改名为都指挥使司,这个改名后的都指挥使,与前面所说的都卫有着很大的不同。改称都指挥使,直隶大都,不再隶属各行省,这是行省取消的一项预备工作;而且都统并不是由军队来管理,而是由两个或者两个卫所来管理。为了便于改革,行中书省的护卫队,将会被重新设置为都指挥使,其他地方的护卫队,将会被重新设置为行都指挥使司,而那些地处偏远,又没有对应行省的特殊护卫队,将会被重新设置为实土都司,依旧履行着对军队的行政职能。此时都指挥使司依旧是一省最高的军部,而行都指挥使司则是协助都指挥使司完成任务。都只会十四与行都指挥使司之间,并无上下之分。总体而言,这都指挥使府乃是一省一级的行政机关,其职责就是统领一方区域内所有军事事务,如练兵,屯田,漕运等等,而在某些偏远区域,除了军事事务,还涉及到民间事务。但事实上,都指挥使的权力很大,这也是为什么大明王朝会对他有所约束的原因。首先,都指挥使是不能世袭的,必须是“指挥使”以上的官员,或者是通过了科举考试的人,都指挥使一般都是五年任期。其次,为了避免都指挥使以权谋私,朝廷还会派出巡抚坐镇各地,监督各地的工作,第三,都指挥使司虽然名义上是一支军队,但是真要打仗的时候,指挥作战的并不是都指挥使,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官员而已。而这一系列的制约,也为明末的都指挥使之职名存实亡,以及清代的废黜奠定了基础。
清代都指挥使司的废置与缘由。首先,都指挥使,到了大明朝后期,基本上就只剩下了一个名义上的存在。《明史》中记载:“重绿布,严武弁,以士卒为劳役,士卒怨声载道。”这就意味着,在明代,高级军官比低级文官还要低级,即使在打仗的时候,也没有任何统帅军队的权利,只能依靠朝廷派来的临时性官员。到了明代后期,都统在持续受到压制和生活条件的制约下,已经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其次,明代想要形成一种属于自己的体系。大清王朝经过了一个新的王朝,当然要有自己的体系,于是大清王朝就设置了一个都统级的职位,这个职位全部都是八旗的人来做的,有八旗的人来管理军队,就没有什么都指挥使的必要了,于是就取消了这个老职位。最终,设置了都统来约束八旗。八旗军艺高强,为清代统一中原做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面对如此庞大的军队,统治者们却不得不面对现实。《大清会典》中有“总管满洲,蒙古,汉军八旗之政令”,这就是都统的职务,都统乃是清政府委派下来的,可以说,都统必须是得到清政府信赖的人才能够胜任,都统除了要治理军部之外,更要治理民间,为的就是能够更好地控制八旗,既然将所有事情都交到了都统手中,那么都指挥使也就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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