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关注新闻和法律的老梁。
山西订婚强奸案之前是一审判了三年,当时法院出了一个通报,当时我说从已经有的信息看,这个案子上诉并不乐观。
但是最近男方母亲出任辩护人并且提出了一些信息的信息,这让二审变得更有悬念起来了,今天先重点说一下这个所谓处女膜完整的问题。
其实前几天有一个视频热传网络,据说是男方母亲发布的,其中提到女方处女膜完整等信息。
这个内容当时不好论证,因为我也不认识她长什么样,而且当时还有一个消息,有个网民周某造谣订婚强奸案是“俩人发生关系之后还洗了澡”,结果被行政拘留了。
其实这种自媒体挺多的,说这肯定是敲诈骗婚什么的,迎合一些人的期待嘛,那当时所谓男方母亲这个视频是不是真的也不清楚。
不过今天大风新闻和封面新闻都发了相关报道,其中封面新闻论证了这个信息存在,并且采访了两个律师。
根据封面新闻的描述,甄女士称事后女方在医院体检显示处女膜完整,她觉得这是矛盾的。
然后有两个律师接受采访,结果这俩律师意见还打架了,一个说这应该是未遂,一个认为器官有接触就应视作性关系,那就是既遂呗。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认为,在女方不愿意的前提下,按照体检结果和小鹏的陈述,小鹏应该属于强奸未遂,“具体判罚应该根据证据及事发前的特殊情况评判。”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则表示,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在违背女性意愿这个前提下,性关系的定义无具体固定标准,我认为器官有接触就应视作性关系。他们的争议焦点是,当时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女性意志。”
——封面新闻报道片段
我并不是律师啊,但我斗胆说一下,这俩人说法我都不同意。
其实以前讲过,强奸罪在既遂认定上有接触说、插入说、射精说等几种学理标准,一般认为未成年人是接触说,成年人使用插入说,但是没说插入之后是否射精或者导致处女膜破裂。
那是不是未遂呢?
这还真不一定,只能说存在未遂的可能,也就是他试图进入但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能得逞,但还有一种可能是身体原因导致进入后未能射精及破损处女膜,那这仍然是既遂。
那有些小伙伴儿可能要有疑问了,这都进入了还能没破损么?这个我不是医学方面的饿专业人士不好说具体的原理,但是司法实践中确实有的案件是这样的。
咱们完全从研究案件的学术角度来讨论啊,有一种是这个男性没经验或者太兴奋或者醉酒等原因,导致不太行甚至提前了;还有一种是这个女方身体结构独特,这也是有的,这个我不方便说的太细。所以大家知道为什么强奸案不能公开审理了吧。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其实要看完整的鉴定报告才能判断,也就是说这个处女膜完整是本来就可能完整呢?还是说确实因为没有进入?
比如说2007年晋江有一个案子,一个男子强奸女性,后续检查发现这个女子处女膜完整,这个就定的是未遂,获得了轻判
但是我在北大法宝查到在2019年一个案子,北京顺义有一个司机先后三次强奸一个女子,根据这个女子陈述当地也有下体出血等情况,但是鉴定出来她的处女膜完整,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证据争议。
那么鉴定人员对她这个情况有一个记录:
证人闫某的证言证明:我是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人,于2019年5月3日给郑某1做鉴定,郑某1处女膜完整,未见明显损伤。郑某1外阴部处女膜膜孔直径1厘米,膜口大、松,弹性好,这样就会导致即使发生性关系,处女膜仍可能处于完整状态,在鉴定过程中这种情况经常遇到。
——(2019)京0113刑初1328号判决书节选
那么后续法院认定这个跟被害人陈述不矛盾,依然认定是强奸的既遂。
当然大家不用担心,不是说女方说我身体特殊就特殊的,这个得司法鉴定确认的。不过你说你赶上一个身体结构又特殊,你又跟她有这方面亲密接触,完事儿人家告你强奸,那这个确实有风险,但是这个得先论证你们有这方面接触才行,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那具体到这山西这个案子,因为咱们也没看到完整的司法鉴定,所以也不好判断。
不过我提醒一下,这个既遂未遂争议,不解决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只影响量刑,实际上男方母亲如果坚持是无罪,这个细节意义不大。
倒是封面新闻提到这个被告人陈述“双方自行脱掉衣服”,这个要是成立倒是可以论证无罪,但是这个是男方母亲转述。
甄女士称,两人的笔录中都承认出事前的几个月,在婚房有多次亲昵行为,但对于案件过程表述不同。“小鹏说的是双方自行脱掉衣服,之后没有实质性性行为。“
——封面新闻报道节选
另外封面新闻还证实了一件事,就是所谓事发四天后报警确实是不实消息,这回是男方母亲自己承认,对方当天就说报警了,然后男方母亲还接到了警方的电话,也就是说男方母亲也知道是当天报警。
与小鹏沟通完,甄女士随后接到了小慧妈妈的电话,询问小鹏一家商量的情况,并提到报警。双方的对话在不愉快中结束,之后甄女士接到警方电话询问情况。“我们跟警方说了情况,但我没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想着都是订婚的人了,总能找个地方双方摆摆道理。”
——封面新闻报道节选
那为什么一开始大风新闻坚持了那么久说是四天后报警,这个多少有点尴尬,要不就是男方家属骗大风新闻,要不就是大风新闻自己弄的假新闻。
这个点可是被法院辟谣过的,大风新闻也从来没有解释过,所以对这个男方母亲的陈述可信度,我个人持保守的观察态度吧。
当然很多人还关注民事部分,大风新闻报道说男方这边起诉索要彩礼。虽然提到了要求结婚,但这种诉求是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咱们可以直接略过去看彩礼的部分。
我觉得这个对刑事没什么太大影响,都不是一组法律关系,我们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得是同一组法律关系的,不是只要同样俩人就先刑后民,我不认为能拖慢进展。
而且看报道女方家属这边表态可以还,那我都怀疑能不能起诉成,如果双方对于归还彩礼没有异议有可能直接诉前调解了,除非说双方对已经支出的一些费用有异议,那就等着判决呗。他们这个案子跟最新的司法解释关系不是太大,因为这俩人也没有登记,也没有共同生活,按照以前的司法解释也得还啊。
整体看下来,我会觉的新出现的信息是有意义的,二审有的打,但是我对打无罪还是不太看好,打罪轻,比如说实报实销,我觉得有可能,就是关多长时间判多长时间,甚至说最后判一个缓行都有可能,这个后续再看。还是那句话,公开信息太少不好做确定性的判断。
以上就是我对订婚强奸案最新进展的一个分享,个人浅见难免疏漏,也欢迎有不同意见的小伙儿伴在评论区和弹幕里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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