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书中云“居者有其屋”,古往今来,中国人始终秉持着“安居乐业”的生活理念,所以买房也成了绝大多数人心中的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多少人背负高额贷款辛勤耕耘,也只是为了能够住得踏实。可无论怎么精挑细选反复斟酌,为之付出心血和财力的“乐居梦”也总是避免不了踩无良房地产商埋下的雷。
随着近些年人居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屋质量问题与业主维权事件层出不穷。3.15来临之际,我们特奉上“洛阳买房避坑指南”,为您总结常见的购房十大陷阱。
1、虚假宣传
套路深深深几许,虚假宣传为第一。举两个例子,根据现有广告法规定,开发商在以价格做宣传时不得含糊其辞,需要明确公布价格或价格区间;没有落实到位的规划不可用来作为宣传。一般来说,在交房之前,是不会划分学区的,所以如果有哪个楼盘打着学区房的旗号让你掏钱,可以视为欺诈广告无疑。
2、逾期交房
逾期交房在业主维权中所占比例很大,比如近日洛阳维权的北辰香林、今日维权的名门万象等。心心念念选的房子,兢兢业业还着房贷,可如果开发商一直没交房怎么办?我们应根据自身需求并结合开放商补救情况选择要房或退房。如若开放商能够尽快完善各项证件、手续,尽快使房屋满足交付条件、确保将来能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可以选择要房,并可要求其履行合同内容,追究延期交房期间造成的损失。
3、推迟办理房产证
交房多年迟迟办不了房产证,这种现象尤为普遍。近年随着城区改造,以回迁房为主土地证抵押为辅,问题比比皆是层出不穷。如果遇到此类问题,以购房合同中关于交付房产证时间的约定为准,如无约定可依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院《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自合同订立之日起(预售房为交房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应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否则就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回迁房或经济纠纷造成无法拿到房产证问题还可通过正当途径,由地方政府相协调解决。
4、学区房承诺不一致
中国家长大多是望子成龙,宁可自己省吃俭用也要供孩子进入最好的学校。这时众多学区房就凸显出了显著的优势。可有时,哪怕小区与学校仅一墙之隔也可能不会归入该区域。第一条已经提过,凡是在交房前宣传学区房的,十之八九,噢,不对,无一例外都是忽悠。
5、房产面积缩水
此情况现在已经越来越少出现,但是为了避免我们消费者上当受骗,在此做科普用。
一般情况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即为合同有效;如果误差比超出3%,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6、擅自更改规划
此种情况也不在少数,比如商业配套缩水,人车分流不予兑现,甚至户型与此前承诺的不一致等等。据爆料,洛阳某楼盘前期的购房者发现自己购买的户型竟然神奇的变了,阳台从客厅变成了主卧,三室变二室,改得面目全非,引发一期业主的第一次大规模维权。
7、房屋质量不达标
这种情况在维权中非常普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者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者有权退房,给购买者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交付定金不予退还
此问题常见于买房初始阶段,购房者与开发商关于订金和定金的纠纷上。订在经济交往中的含义是预付,即订金是预付的货款;而定在经济交往中的含义是保证金,即定金就是保证金。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交付给卖方的是订金,当合同没有履约时,则卖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买方。而买方若交付给卖方的是定金,当合同因为买方不履约,则该定金将作为给卖方的赔偿,不得讨取,而如果是卖方未履约,则卖方需要向买方赔偿双倍的定金金额,即除了退还定金,还要以同样的金额赔偿买方。购房者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购房者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9、精装标准缩水
诸多开发商现在打起了买房送精装修的噱头,当交房时才发现,所谓的精装标准和质量大打折扣,所谓的“品牌用料”质量更是参差不齐。对此我们买房前一定要注意到开发商承诺的所有宣传点,分清自己家的精装修是“买”还是送,除此之外要详细了解装修价格和档次。购房期间注意相关证据保存,并对精装修的样板房进行详细拍照和录像。签订“精装修”合同时应注意如下细节:确定约定的装修金额标准;约定清楚装修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对于合同约定与广告宣传中有差异的应当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书面的更改和解释;对于交付时房屋应当达到的空气标准等。如果达不到承诺标准可拒绝收房,并要求其整改。
10、空置房屋物业费
空置房屋被物业收取全额物业费的情况时有发生。空置的房屋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缴纳比例又是多少?此问题也是很多购房后未入住业主的疑惑。按照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请牢记,任何有损购房者权益的事都不能被忽视,你的沉默是对开发商最大的纵容。有任何购房问题,均可留言咨询。
路远
新天地红太阳花园,承诺的健身房变成大地幼儿园算不算?
记忆里的风声 回复 03-17 17:29
5度健身不是吗?
记忆里的风声 回复 03-17 17:30
五度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