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买鲜榨果汁和奶茶时要多留心,谨防商家以次充好!位于北京某商场里的甘茶度奶茶店,曾经就被商场里负责接受客户投诉的、假扮成的员工应聘到奶茶店里工作的调解员,暗访实拍了这家奶茶店的奶茶制作的过程,并且给曝光到了网络上!
这家开在商场里的奶茶店店面设计的也比较时尚,给前来逛商场的顾客一种应该是非常干净卫生的感觉。平时这家奶茶店售价最低的奶茶都在15~20元一杯,奶茶的销量一天最低也能卖个几十上百杯。
在这家奶茶店的工作员工都直接明确表示,自己都感觉昧良心,良心上过不去,内心充满了罪恶感!自己以前可喜欢喝奶茶了,但是现在就算奶茶白给自己都不会再喝了!
这家奶茶店制作奶茶的过程,简直能颠覆人们的三观,店里的员工都嫌弃自己家的奶茶的制作过程太恶心!
假扮成应聘员工成功入职到这家奶茶店的调解员正式上岗了之后,第一天进入这家奶茶店的后厨就有一股酸臭味扑面而来!
这个时候在店里工作了有一段时间的员工说道:“不用大惊小怪的,这些酸臭味都是店里这几天没有卖掉的腐烂的水果散发出来的”。
因为奶茶店的店长为了控制成本,减少损耗,哪怕是香蕉、苹果、火龙果、橙子、猕猴桃、芒果等一些水果明明都已经腐烂到流黑水了、腐烂到发霉了,都不允许奶茶店里的员工把这些腐烂变质的水果给扔掉。并且这些水果不论是烂到何种程度,最后都会被店长给顺利地销售出去。
为了能把这些腐烂变质的水果顺利的销售出去,并且还不让顾客轻易的发现他们喝的奶茶里用的是腐烂变质的水果,奶茶店的店长都会提前让店里的员工把这些腐烂的水果打碎,然后跟新鲜的水果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到一起之后,先放到冰箱里冷藏一段时间,等到有顾客来买奶茶的时候制作成奶茶卖给顾客。
并且奶茶店的员工在给顾客制作奶茶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提前洗手,甚至是刚刚处理完垃圾扭头就去拿别的水果给客户制作奶茶。并且店长还会指示奶茶店的员工把腐烂变质水果的汁水都倒进奶茶杯里。
其实进入商场的顾客在来这家店选择购买奶茶的时候,都会不自主的问上一句,这些水果奶茶用的新鲜的水果吗?但是不出意外的事这家奶茶店的店长都会光明正大的表示他们用的都是新鲜的水果。
甚至是当奶茶店的店员在看到商场里有大人带着小孩来买奶茶,想用新鲜的水果制作奶茶的时候,都被利欲熏心的奶茶店店长给用眼神制止住了,无奈还是昧着良心把那些掺杂着腐烂变质水果的奶茶卖给了小孩。
就在这家奶茶店被新闻媒体曝光之后不久,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随后这家在北京各大商场有几十家连锁店的奶茶店也被查封停业整顿了。
建议大家想喝奶茶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是要喝新鲜水果榨汁的奶茶,一定要到全程都能看到奶茶店店员制作奶茶过程的店。
虽然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三年多时间的影响,很多行业都受到了非常大的影响,特别是食品、饮品的制造生产单位,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挽回制作物料上的损失,连最起码的良心都丧失了,这也印证了那句民间俗语“好肉不剁馅,好果不榨汁,好鱼不切块”!
有这样的无良商家充斥在各大商场里,也就难怪有很多人在外边的店里吃完饭或者是喝完东西,回家就开始拉肚子!
也有制作奶茶的商家在看到同行被媒体曝光了之后,纷纷停止了以前那种丧尽天良式的生产奶茶的制作方式,每天奶茶店下班了之后都会把所有的工具清洗干净,把第二天无法正常使用的食材当天就会当成垃圾处理掉。
还有开奶茶店的商家表示当天用来制作奶茶的水果都是新鲜的,如果当天卖不完就分给店里的员工分着吃了,绝对不会留着等着水果腐烂变质之后再卖给顾客。还有就是过期的原材料也不会使用,都是直接就地销毁。
还有就是很多原来也做鲜榨果汁奶茶店的老板,后来也都转行不做鲜榨果汁奶茶了,因为做鲜榨果汁奶茶的成本和风险实在是有点过于高了。水果买多了卖不掉,太浪费钱;水果买少了,又不够卖。索性还是只是单纯的售卖奶茶比较好一些,虽然赚的利润少了,但是浪费也少了很多。
当然了,现在市场监管也越来越严格了,这也让很多无良商家无际可寻了,一旦被监管单位发现以次充好,都会受到非常严厉的处罚。
食品安全法2023最新处罚标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是很重要的安全,生产者在提供食品的时候,需要遵守国家、行业的安全标准,如果违反的,会受到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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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计谁家都这样。
这种店,这种管理人员怎么还不枪毙,还不杀,这是故意害人罪,不杀留着煲汤过年啊!
我从来不喝那些东西,明知道是吃的黑科技,但就是有人管不住嘴。
坏的喝不出来吗
眼不见为净,没什么稀奇的。
啥店名 我本地好像没有这个店
还是违法成本太低了!牵涉食品安全最低十年起步,最高死刑,你看看还有多少敢乱来的
水果是最不好保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