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烂大街、大专享人才公寓,反差背后是政策漏洞还是权力寻租?

心遇心上语 2025-03-30 03:08:12

大专生享人才公寓,是人才稀缺或是政策漏洞还是权力寻租?须有明确交代!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那是在不发达的时代要想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而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发展的重点在于人才,“千秋基业,人才为本”。各地为了留住人才,推出一系列优惠优待政策吸引人才。

近日,某地发布了一则“关于享受人才公寓对象名单的公示”的通告,通告称:根据《**市××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公寓条件,现予以公示。

本来这是一份很普通的政务公示,可是仔细一看,又觉得哪里有些欠妥。公示的符合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共计10人,包括党政人才、事业人才以及企业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8人,全日制本科1人,全日制大专1人。本来以为能够达到享受人才公寓待遇的,一定是高学历、当地紧缺急需的人才。

从公示的人才条件来看,其中硕士研究生8人(80%),全日制本科1人(10%),最低学历为全日制大专1人(10%)。你说一般老百姓的认知里,人才起码是本科以上吧(现在本科的含金量就不多说,大家都心知肚明),可一个大专毕业生享受人才公寓,这是特殊人才还是急需人才呢?满大街的本科生、研究生找不到工作,一个大专生有很好的工作还享受人才公寓政府补贴,这得是多么难得的人才啊!

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那是在不发达的时代要想发展所面临的问题,而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发展的重点在于人才,“千秋基业,人才为本”。

“21世纪什么最贵?人才!”城市想要发展,离不开人,更离不开人才。近年来在各城市之间掀起的“人才争夺战”日趋白热化,随着竞争加剧,人才争夺战已经变味,一些政策措施在吸引人才的同时,政策的解读和落实如果不能公开公正透明,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公,引发社会舆论,对社会发展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前段时间,长沙市教育局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其中一条是关于对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的,说是这类人才的子女招生入学实行单列,不列入统招计划。这一消息立马引起社会热议。这一发布会视频一经播出,就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和担忧,毕竟教育公平和社会上的每个家庭、每个成员息息相关。广大群众的热切关注也很正常。有的网友表示“保家卫国的英雄人物我们举手欢迎,这个高层次人才政策就是不公平”;有的网友评论“以出身定优待,不符合教育的本质意义”,有的说“教育应公平竞争,优待破坏了教育的公正性。”……

为最大限度留住人才服务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于高层次人才本身的待遇,各地都下足了功夫,这些政策待遇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户籍准入,即落户。第二类是以货币方式给予各种补贴。第三类是各种优惠优先措施。如医疗、住房方面的优惠优待。其中人才公寓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项措施。

为留住人才安心服务本地建设,给予一定的优惠优待这是可以理解的,政策是好政策,只有正规执行才不负初心。就以上发布享受人才公寓名单公示来说,特意查了发布公示政府所在地的有关人才住房保障有关规定,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才公寓租赁对象为自× 年 × 月×日起到我市就(创)业,且在工作地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其中明确规定享受人才公寓待遇的一个学历条件就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就是不知道以上公示名单中那位全日制大专人才是何方神圣?又是哪一行业的精英大拿?

不知道具体情况,不宜妄加揣测议论,但既然有明文规定的享受待遇的门槛条件,突然冒出一个破例的情况,有例外就有特殊情况要么是个人特别突出值得破例,要么就是审批过程特殊,特事特办、特权特用。有必要做一些特别说明,以解公众之疑。

特事可以特办,但特权不能专用。公示就要公示的明明白白,特殊情况公众也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写在最后的声明:我是心遇心语,感谢你阅读本文!文中提到的观点仅仅是个人所思所想所感,无意针对任何特定个人或者群体,拒绝站在道德制高点不切实际的“道德绑架”,“子非鱼焉知鱼所想”?拒绝空话、大话的“水军”阴阳怪气性的评论。望自重!

0 阅读:0
心遇心上语

心遇心上语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