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广州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优化广澳高速广州市内收费标准。
网友
为了加强广州市内,尤其是南沙、番禺与市区的联系,建议优化广澳高速对于广州市境内跨城区的收费政策,可考虑对于粤A车牌或者在广州市内有稳定住所/社保缴纳证明的居民,给予一定的高速费减免或优惠,降低跨区居民的通勤成本,也有助于拉动市内经济。
官方回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一、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及第十五条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干预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挤占、挪用公路经营者依法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二、广澳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已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有关事宜的通知》(粤交费〔2019〕830号)予以批准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在合法收费期内,依法按批复的收费标准对经行的车辆收取通行费。
三、市民提出“对粤A车牌或者在广州市内有稳定住所/社保缴纳证明的居民,在行驶广澳高速时给予车辆通行费减免”的建议,为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政策性减免范畴,其为省级政府事权,非市级事权范畴。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目前我省高速公路对粤通卡ETC客车实施通行费95折优惠,市民可通过办理粤通卡ETC实现通行费减免。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