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北京爱情故事》电视剧吧?那里面的程峰抢了好朋友石小猛的女朋友沈冰(佟丽娅饰演),两个男人之间的明偷暗抢波及到无辜的林夏(张歆艺饰演),悲剧收尾。
那还是爱的不能自己,明抢。你的行为是“偷”。
老话说“朋友妻不可欺”,你看着朋友的娇妻心动,做不到“自我克制”,也可以远离朋友,至少可以疏远朋友妻,但是你反而跟朋友妻有了进一步的“故事”,你后悔呢,还是自歉对不起朋友?
我觉得你不是后悔,只是良心上受到谴责,反思后开始自歉,因而才有了这一问——你该怎么办?
不论什么方式,能不能让你心安先不说,你首先都得自觉终止你和她的“故事”,除非你就是随便一问。两个结果显而易见,不终止,你就继续下沉堕落,对不起朋友,对不起自己的良心;自觉终止,给自己一个补过的机会,把“故事”带进坟墓,瞒天过海和朋友继续做朋友。
把“故事”控制在知道的人最小范围,不变成“事故”,这可能是最好的办法,朋友一直蒙在鼓里,你们方不会发生打斗和争执,如果事情败露,甭问,一准是翻脸成仇的结局,且终生老死不相往来,你“偷”朋友妻的恶名也就坐实了,以后谁还跟你做朋友?
所以说, “偷朋友妻”已经既成事实,如果不是那种砸在手里的“非你不嫁”程度,你也不是“非她不娶”的死去活来,你还看重朋友情,那就在“减灾”和“降低风险”方面动动脑筋,又想要朋友情,又不想伤及自己感情,那就真的贪得无厌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话不是说说而已,古代人是血的经验总结出来的教训。
“你知她知天知地知”,虽说有点缺德对不起那个朋友,但这是受伤最小的“方案”。仔细想,完全不知被绿的那个朋友,一辈子要是都不知道,你又主动撤出停止,如果不出意外,你的这个朋友和他的女朋友还会走进婚姻,然后相伴一生。
如此,你是不是会心安些许?法律上有“终止犯罪”这个词条,量刑轻。你的“自觉终止”,在道德上的自我谴责,也相对轻。久而久之,也就原谅自己了。
这种事别用“纸包不住火”来吓唬自己,世间有些人有些事,是存在一辈子蒙在鼓里的可能性的,你偷人除了“天知地知”没人知道,反过来想,别人是不是偷你的人了,没人说,或者没被你堵住,你是不是也成天傻乐?
就算为了社会安定,错了知错改错,选择没有伤害的方式终止一段没法见天日的感情,这是“趋利避害”的优选方案。
当然,如果你愿意接受皮肉之苦,也可以向朋友坦白一切,只不过,挨了皮肉之苦,你们的朋友情也就结束了,将心比心,谁会原谅一个自认为朋友的人“偷”自己的女朋友?
切记一句话:杀父之仇夺妻之恨。这是人类目前尚不能释怀的两大“仇恨”。巧了,你占其一,如果上述建议不合适,你怎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