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人打了,还手打回去,还是忍着不还手,等法律严惩“打人者”?我觉得被打的人在遇到此事时,要迅速做出该不该还手的判断,而不是迅速还击。因为这里面牵扯到“互殴”和“正反防卫”两个可能结果。
明明被人打了,弄到最后成了“互殴”,你说恼火不恼火?所以,这里面有律师都不能亲口告诉你的“窍门”。
上实例。本人现身说法。
夏天吃烧烤喝啤酒,这是很多男人的最爱,我也不例外。有回半夜饿了,就想吃几串烤肉喝瓶冰爽的啤酒,就溜达着出门,我知道小区外面有个重庆夫妻流动烧烤摊,晚上九点后出摊,做到凌晨三四点收摊,吃过几回,味道还行。
去的时候有两三拨客人,其中几个人一看就是喝大了,嗓门很大,一地空酒瓶子。我点了一把羊肉串,跟摊主说辣点,就去对面的便利店买了两瓶冰啤酒。
回来,路过那几个人,我根本就没碰到他们的空酒瓶子,但有个空酒瓶确实倒了,就有人很不善的瞅我。我不想找事,走到我的小桌前坐下。
那边有人说我“没长眼啊”。
我不做声,看着老板烤肉,眼的余光扫着那几个人。
看我没搭理他们,那几个人有人上脸了,站起来走到我跟前说“你碰倒我们酒了……陪我们。”
我就拿了一瓶啤酒递给他。
那家伙一看就是故意找茬,把手里的啤酒一撒手, “啪”一下碎了一地,指着我说“哎呀,你TM还不服气。”上来就是一脚。
我知道这回没法息事宁人了,四五个人打我一个,正常情况下,我肯定是挨揍的那个,但这几个人都喝飘了,站都站不稳,动起手来,我有把握不吃亏。
我说你喝多了,别仗着人多欺负人啊。边说边站起来往路边退,路灯那个电线杆上有监控。
后来就乒乒乓乓打起来了,再后来,警察来了,先拉到医院处理伤口,再拉到所里挨个问,弄清楚了,放我回家,那几个醉汉留置醒酒。我说我得验伤,不能被人白打一顿。
警察翻我一眼,抖抖手里的医院证明,不怒自威。我也见红了,鼻子流血了。我鼻子脆弱,经常流鼻血,我老婆跟我闹着玩,不小心碰一下鼻子,都要塞半天卫生纸堵鼻血。那没办法,流血就算伤,得赔!
“协商”后,那几个人赔我3000块钱,道歉了事。
协警对我说,当时还以为得拘你呢,人家人人带伤,你看着满脸血,其实哪都没伤着,结果还有营养费赔。
“窍门”是什么?那个路灯杆上的监控探头,没人出来“证明”我是无辜的,它能证明。至于伤情,都属于轻微伤,构不成入刑的“轻伤”等级,重要的是,对方滋事在前,法律里有“寻衅滋事罪”这一条。
我“正当防卫”没有“过度”,恰到好处。
要是没人出面证明你的“无辜”,也没有监控拍到有利于你的画面,打斗双方都是靠“嘴”自证清白,那就有极大可能被认定“互殴”。要是那种情况,那天我指定跑了。
这些事,遇上的概率虽然小,但还是有概率的,律师会教你怎么应对吗?会告诉你,怎么把握才不至于被认定“互殴”各打五十大板?
所以说,活到老学到老。这话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