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陆良县人民政府关于陆良县现代农业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果蔬种植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陆政复〔2024〕23号)》文件精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陆良县板桥镇小堡子村委会项目区所涉及的坟冢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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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迁坟范围
坟冢搬迁具体范围:板桥镇小堡子村委会陆良县现代农业数字经济产业园果蔬种植示范基地规划范围内。
二、迁坟手续办理
凡在上述迁坟范围内的坟主,务必于2024年4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陆良县板桥镇小堡子村委会办理迁坟协议等相关手续,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坟冢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依法按无主坟处理。
三、补偿标准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迁坟的,按照市县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小堡子村委会:宋乔有
联系电话:13577416705
板桥镇工作组:王乔强
联系电话:15287299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