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与员工谈话、聊天时
悄悄录音录像
算是侵犯员工隐私权、肖像权吗?
职场中
我们应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隐私权益呢?



关于隐私权,大家都很关心
实践过程中如何界定“隐私权是否遭到侵犯”
需具体案例具体分析
人社君之前发过
“因离婚未报备而被公司开除”的案例

本案例中
劳动者存在特殊关系的利益主体
不是增加而是减少
他的离婚状态不会与其任职产生相关利益冲突
婚姻状况属于劳动者个人隐私
公司无权随意查询或干涉
更不能因此任性开除劳动者

划重点
还有些公司更离谱
为防止员工摸鱼
竟然在厕所里也安装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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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小课堂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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