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被政务处分!”山东泰安,一未婚女干部与已婚男子交往后,男子因对女干部多次与

鸿史观 2024-06-07 09:48:52

“三人被政务处分!”山东泰安,一未婚女干部与已婚男子交往后,男子因对女干部多次与上级领导一起喝酒导致醉卧在街头,心生不满并将女干部醉酒视频发到网上。事后主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目前,主管部门已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椒点视频·

·31日,一网友在网上发布相关视频举报一女干部多次陪领导聚餐喝酒后,因醉酒倒卧在大马路上。

现场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短袖的女子低头坐在马路边上。过程中,有一人给神智不清并低头的女子喂矿泉水,帮其解酒,可女子并没有多过的反应!

另一段视频则显示,一女子自称两人在一起已经半年了,并要求视频拍摄者拿开手机。过程中,女子还声称“他是未离婚的状态下,与自己在一起半年多的!”随后视频拍摄者指责女子是陪两名张姓的领导一起聚餐喝酒,才导致其长期醉酒倒卧街头的!

事后当地主管部门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6日,主管部门经调查后已为此事发布通报。

通报中指出,视频发布者是已婚男子孟某,孟某是名自由职者。其是在今年·份时,就开始与未婚副科级女干部许某开始交往。而视频中所提到的两名领导则分别是当地某区管委会的副主任男子张某、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女子张某。

通报中同时还确认,许某三次醉酒中有两次是其私人与朋友聚餐喝酒所致,但有一次是其与上述男子张某、女子张某违规接受企业宴请所致。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通报中确认未发现男子张某与许某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主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三人还有其他违规接受等宴请等问题。

【·· 】

1、通过调查组发布的通报我们可以确认,醉酒女子许某系未婚,但是,视频拍摄者孟某本人确是已婚。因此,有网友质疑称,许某不仅有在公共场所不当行为,同时还存在插足他人婚姻的不道德行为。

从民法上讲,只要在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就负有忠诚义务。即任何一方都不得背叛婚姻,否则就构成民事侵权。当然,明知他人已婚仍然与其保持男女关系的,同样是侵犯他人的婚姻权。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也就是说,从许某在视频说出“他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与自己在一起半年多的”来判断,其对孟某的婚姻状况是明知的,且亲口承认两人是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因此,许某确实同时存在破坏他人婚姻的民事侵权行为。即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2、中央的“八项规定”已经施行了十几年,男子张某男、女子张某身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八项规定”中明确指出,二人是绝对不能违规接受宴请的,因此,其行为也应当受到处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40条明确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综上,主管部门经调查取证后,认定许某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故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九级管理岗等处分。

主管部门同时还认定男子张某、女子张某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故分别对二人作出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以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3、有网友称,孟某之所以会举报许某是两人分手所致。但也有网友反驳称,只有身正才不怕影子歪,即便如此也是许某等人自作自受!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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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07 21:21

    不花钱的酒喝就多喝点,反正是免费的茅台[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