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运城市司法局举办《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微课学习活动,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柴阿鹏以“《法律援助法实工作办法》全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题,与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交流。
活动中,柴阿鹏从《办法》的制定背景与目的、主要内容与亮点、贯彻执行与实施等方面为大家进行了讲解,使全体干部职工对《办法》有了更为全面、系统的认识。同时,就年轻干部提出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申请法律援助必须当事人本人吗?
申请法律援助不一定必须当事人本人亲自进行,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申请方式。
1、本人亲自申请:通常情况下,需要由本人亲自提出申请。这是因为法律援助机构需要了解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便更好地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2、书面委托他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申请人因身体不便(残疾、瘫痪)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亲自申请,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在委托时,需要提供申请人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可以通过办案机关或者监管场所转交申请。
3、法定代理人申请: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他们的法律援助申请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如果申请人与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其他权益纠纷,应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代为提出申请。
对法律援助律师不满意时,怎么办?
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来解决问题:
一、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
首先,尝试与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坦诚的沟通,表达你的不满和具体期望。通过有效的沟通,双方可以增进理解,律师可能会根据你的反馈调整工作方式,从而改善服务质量。
二、申请更换法律援助律师
如果与律师沟通后问题仍未得到解决,你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更换律师。在申请时,应详细说明对原律师不满意的具体原因,以便法律援助机构能够根据你的情况重新指派合适的律师。
三、向法律援助机构投诉
如果你认为法律援助律师存在违规行为或服务质量问题,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投诉。法律援助机构会对你的投诉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投诉时,应提供详细的证据和情况说明,以便机构能够迅速并准确地处理你的投诉。
四、寻求其他法律帮助
如果以上措施均未能满足你的需求,你还可以考虑寻求其他法律帮助。例如,你可以咨询其他律师或法律专家,或者通过私人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代理服务。
总之,对法律援助律师不满意时,你应首先尝试与律师沟通解决问题;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更换律师或进行投诉;同时,你也可以寻求其他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此次学习活动,内容丰富且充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持续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共同推动运城法律援助事业繁荣发展。
【来源:运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