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俗话叫做“多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个冤家多一堵墙”,又有一种说法叫做“得饶人处且饶人,做人莫把事做绝”。
社会上有许多恶性案子,仔细分析一下,都是欺人太甚,甚至是恶意相向的起因,最终酿成那些血淋淋的凶杀案件,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得饶人处没饶人,没有友善待人,更把事做绝了,直致引起对方的愤然反抗,而酿成了那些恶果。
仔细看一下最近发生的两起银行行长被杀案,应该可以悟出“得饶人处且饶人”这样一个道理,不要把事做绝,否则将追悔莫及。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河北邯郸,案发那天,被害人银行行长郑某某在办公室工作,突然之间一名熟人突然闯入,两人相遇之后,闯入者直接拿出刀具,对着郑某某就是一顿猛刺,郑某某毫无防备,瞬间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中。
办公室内充满郑某某尖锐的惨叫声,听到动静后的单位员工,推开门却被里面的场面惊呆了,只见行长郑某某倒在血泊之中,身上血流不止,凶手冷静地站在屋里。
事后有知情人透露,本案凶手之前在郑某某手下当分行行长,已经在银行系统工作很多年了,年龄接近54岁,马上要退休了,却不知如何来了一张退工单,把他开除了,情急之下就发生了如此惨案。
第二起凶杀案子也是发生在银行系统,发生时间是9月10号,发生地点是安徽省含山县,被害人也是一个银行行长,事情的经过如下:那天上午8点许,该银行刚开门营业,一位男子熟门熟路走进来,直接进入行长办公室,两人经过短暂的语言交流之后,可能男子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顿时恶从胆边生,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子,对着领导一阵猛刺,刀刀刺向领导要害。领导企图用哀求的语言打动男子,求他好好说话,不要动刀子。但此时男子已经丧失了理智、杀红了眼,完全不顾他的哀求,持续着手中的动作。外面的人听到屋内那异常的动静后,迅速赶来,推开门后只见场面混乱,行长已经奄奄一息躺在地上,周边一片血迹。
据知情人爆料,寒山发生的这起银行行长被害案的起因是,被害行长是新提上来的近40岁的男子,新官上任三把火进行了银行内部的人事调动,而凶手就是银行内部的保安,因年纪大而被行长给辞退了,被辞退保安心怀不满,谋图报富,最终酿成这起血案。
在这两件事上,在事发的前因后果上,我们都可以看到,起因都是人事调动,造成被调动人员的不满,最终引起的恶性报复,所造成的这样一种血案。不管什么理由,杀人肯定是不对的,凶手最后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这是罪有应得。
这两起案子中,都是银行熟人犯罪,事件的起因都是都是辞退员工,受害者都是处于强势地位的领导,加害者都是被辞退的弱者。
在这两起几近相同的案件中,我们能反思到什么呢?
第一件案之中,一个54岁的银行老员工,在银行系统滚打多年了,工作经验应该也是很丰富的,没有功劳也会有苦劳吧,又何必在退休之前把他给辞退呢?他被辞退后能找到工作吗?失业之后,他的家庭生活怎么办?在这个上面,为这个被辞退的54岁的老员工考虑过了吗?如此种种,是不是有点欠考虑了?
第二起凶案中,这个年老的保安本身就处于生活的底层,找工作的能力很弱,再说他一个月能拿到手的工资,又有多少呢?为什么却要把他给辞退了?考虑过老年保安被辞退后的生活窘境吗?
当然,在这两件凶案中,如果两个凶手在工作中确实存在问题,那把他们辞退,只要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就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所有的辞退并不是一退了之,而需要做好相关的工作,以免引起后遗症,这些我们都做了吗?
给人出路,就是给自己出路。在具体的生活中,把别人的出路堵死,那就会给自己惹上绝对的麻烦。
中国的老祖宗还是有智慧的,在生活中总结出了这样的一种经验--“得饶人处且饶人”,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给人一些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至少可以少结一些冤家。
以上这两起凶杀案,再一次告诫我们,作为一个领导,遇到矛盾时要谨慎处理,千万不能草率了事,更不能以权压人,否则后患无穷的后果,将是无法承受的。
生活中,在保持原则的基础下,还是以“友善待人”为宜。
放过别人,就是放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