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婚姻登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上了热搜。我国婚姻登记改革,从20多年前的取消单位证明和强制婚检,到如今的不再需要户口本,可全国通办,越来越体现了我国政府执政为民的深刻理念。
单位证明已退出舞台20多年
据新华社2003年10月1日消息,在共和国54周年华诞之际,被誉为“严肃法规后面蕴涵浓浓人情”的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国人今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变得更为便捷,“单位证明”也将从此退出历史舞台。时任民政部副部长杨衍银当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关系千家万户和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婚姻登记条例》,进一步简化了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离婚的手续,废除了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规定。从2003年10月1日开始,自愿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只需填写包含“本人与对方均无配偶,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携带男女双方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就可以登记结婚。据介绍,民政部当年已经下发了与《婚姻登记条例》相配套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取消强制婚检登记数量飙升
另据中国青年报2005年3月报道,《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实行以来,取消了强制婚检,取消了单位证明。从生效第一天起,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出现了盛况空前的景象:许多新人从凌晨1时就开始排队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不仅是一些新婚青年,以往有些没有登记就共同生活并生育有子女的城乡居民也来补办手续。
从有关部门查阅的数字显示,新《条例》实施后,全国的婚姻登记率普遍提高。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10月1日至2004年9月10日(取消强制婚检的第一年)的结婚登记数量与2002年10月1日至2003年9月10日(实行强制婚检)的同期相比,全国绝大部分地区普遍增长10%至30%,部分地区甚至增长50%以上。山东省增幅高达86.3%;北京市增幅69.3%。
有关专家分析,在邻近的两个周期之间,如果结婚登记数量出现骤长的现象,首要因素一定是政策调整导致的。以往由于又要单位证明,又要强制婚检,许多当事人嫌麻烦,干脆不办登记就结婚。有的当事人甚至说:“别说我子女都有了,连孙子都有了,还去办什么婚检?”
有媒体做过专门调查,公众对新《条例》的支持率达90%以上,新《条例》被誉为新一届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
“跨省通办”试点扩大到21个省区市
去年5月,民政部召开扩大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王金华表示,为进一步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在前期首批试点基础上,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本次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宁夏等11个省区市纳入,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上述新纳入试点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统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事项。本次调整后,全部试点地区将覆盖21个省区市,且均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将覆盖我国总人口的78.5%。
王金华介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很多不方便,群众对婚姻登记异地办理的需求十分强烈。
据悉,要实现全国范围内通办,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条款要进行修订,这是异地通办的法规依据;二是要有坚实的基础支撑,包括信息系统、婚姻登记数据、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员力量配置等。
不再需要户口本,可“全国通办”
今年8月13日,《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在民政部网站全文公布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修订草案相比原条例,在登记程序上作了较大修改。根据草案的规定,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不再需要户口簿,也取消了过去对登记的地域管辖的规定。
草案取消了婚姻登记需出示户口簿的要求,以倡导婚姻自由。
按照修订草案,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示的证件和书面材料只有两项——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出具的证件也只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本人的结婚证两项。
目前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还取消了对婚姻登记地域管辖的规定。
按照草案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这也就意味着,未来进行婚姻登记,将不会再有地域限制,可全国通办,不再需要“为爱奔波”。
极目新闻综合新华社、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海外版、民政部官网
身份证还需要吗?那还去登记干啥,打伙过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