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政府网近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兰考县红庙镇司祥生加油站因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被罚款2.5万元。处罚信息如下:
被处罚人(单位)
兰考县红庙镇司祥生加油站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2255749912457
案件名称
兰考县红庙镇司祥生加油站涉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兰水处罚决字〔2024〕第4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4年9月10日
处罚结果
处罚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元)。
处罚事由
经调查,兰考县红庙镇司祥生加油站2023年度实际取水量为2986.0立方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取水量为2000.0立方米,超出取水量为986.0立方米等基本事实。
处罚依据
违反了《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根据《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参照《河南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处罚(一般违法行为)。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