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末年,中国西北地区姬姓周氏族首领古公亶父之子泰伯、仲雍,避位让贤,从岐山下的周原,千里南奔,来到长江下游南岸的梅里,与当地居民结合,建立“勾吴之国”。公元前11世纪中叶,周灭商,实行分封制。周武王寻得已在吴地为君主的泰伯、仲雍五世孙周章,封其为诸侯。“勾吴”遂成为诸侯国,正式纳入西周版图。
周简王元年(前585年),寿梦继位称王,吴国始有确切纪年。从寿梦起,吴国国势日盛,并开始与中原各国交往,跻身大国争霸的行列。周灵王十二年(前560年),吴国君位传至二十世孙诸樊,国都南迁。
周元王三年(前473年),越国灭吴,吴地悉归越国所有。显王三十五年(前334年),楚国灭越国,吴国、越国之地尽属楚国。楚考烈王元年(前262年),楚相春申君黄歇被封于江东,吴地遂成为春申君封地。
战国末年,秦国在其辖境行郡县制。秦王二十四年(前223年),秦将王翦俘楚王负刍,以长江以北楚国之地建楚郡;二十五年,王翦逐次攻取楚国在长江以南之地,遂将楚郡分为九江郡、鄣郡、会稽郡;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统一中国,正式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吴地属会稽郡,郡治在吴国故都(即今苏州城址),并以郡治所在地设吴县,为所辖二十六县之首邑,吴县之得名自此始。
秦二世元年(前209年),项梁、项羽在吴县起兵反秦。秦亡后,楚汉相争中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领梁、楚等九郡,会稽郡亦属楚。
汉朝高祖五年(前202年),刘邦攻灭项羽,汉将灌婴乘胜过江,攻破吴县,略定会稽。同年,刘邦封韩信为楚王,会稽等郡属楚王封地。次年刘邦降韩信为淮阴侯,分其封地东部会稽等三郡五十二城改建荆国,以其从兄刘贾为荆王,领会稽郡,都吴;十一年(前196年),英布反汉,杀刘贾,占领荆国封地。
次年刘邦平定英布之叛,废荆国仍复为会稽郡。同年封刘濞为吴王,会稽郡遂属吴国封地。文帝前元九年(前171年),鄣郡并入会稽郡,郡治一度由吴县移至鄣郡(今浙江安吉县与长兴县之间),7年后复治吴县。景帝三年(前154年),刘濞谋叛伏诛,废吴国,复为会稽郡,领县二十四,吴县仍为首邑。
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为加强对地方的控制,分全国为十三州部,每州设刺史一人。会稽郡属扬州刺史。此时州尚不属正式行政区域。王莽篡汉建新朝,改吴县为泰德县。
王莽新朝覆灭后,东汉光武帝于建武元年(25年)复改泰德县为吴县。汉顺帝时因会稽郡幅员辽阔,不便管理,遂于永建四年(129年)析郡地东北部另置吴郡,西南部仍为会稽郡。新置吴郡领县十三,吴县为首邑,郡治在吴县,而会稽郡治则徙往山阴(今浙江绍兴)。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兴平二年(195年),孙策部将朱治攻占吴郡,入城领太守事,自此吴地一直属三国孙吴政权。领县十五,吴县为首邑。孙皓宝鼎元年(266年),从吴郡中划出阳羡、余杭等五县与丹阳郡的数县另置吴兴郡(今浙江湖州)。
西晋时期,吴郡、丹阳郡、吴兴郡号称“三吴”。太康元年(280年),晋灭吴统一全国,分天下为十九州,吴郡属扬州刺史。四年(283年)分吴县之虞乡置海虞县(今常熟一带)。东晋咸和元年(326年),晋成帝封其弟司马岳为吴王,改吴郡为吴国,置内史行太守事。其后司马岳虽徙封琅琊王,但吴国之名却一直延续到东晋末。
南朝刘宋武帝永初二年(421年),废吴国之名复称吴郡。南朝曾在南方广置侨州侨郡,宋孝武帝大明七年(463年),以吴郡属侨置南徐州。次年仍隶扬州。萧梁天监六年(507年),析吴郡地置信义郡。
大同年间(535——545年)置昆山县,隶信义郡,大同六年(540年)改海虞县为常熟县,从此昆山、常熟二县得名。太清三年(549年),侯景作乱攻陷郡城,改吴郡为吴州。次年又恢复原置。
陈武帝永定二年(558年)割吴郡所属海盐、盐官、前京县置海宁郡;后又割钱唐、富阳、新城县置钱塘郡;割建德、寿昌、桐庐等县属新安郡。吴郡辖地骤减,仅领吴、昆山、常熟、嘉兴四县。
祯明元年(587年),析扬州地增置吴州,以原属扬州的吴郡、钱塘郡等改隶吴州,于是吴州、吴郡、吴县三级治所同驻一城。
隋朝建立后,变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开皇九年(589年)灭陈后废吴郡建置,以城西有姑苏山之故,易吴州为苏州,这是苏州得名之始。下辖吴、昆山、常熟、乌程、长城县(长兴县);十一年(591年),因反叛骚乱频繁,危及苏城安全,故杨素于苏城西南横山(七子山)与黄山之间另筑城廓,州、县治悉移新廓,今该处地名仍称新郭。
大业元年(605年),复苏州为吴州;三年(607年)又改州县制为郡县制,吴州复称吴郡。
唐朝武德四年(621年)复吴郡为苏州;七年(624年)将隋代迁出的州、县治迁回原址。贞观元年(627年)分全国为十道,苏州属江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分江南道为江南东、西二道,苏州属江南东道。
天宝元年(742年)改苏州为吴郡,乾元元年(758年)复称苏州,并改隶浙西道,节度使署也驻苏城。大历十三年(778年)苏州被升为江南地区唯一的雄州。
光化元年(898年),苏州成为吴越国的领地,改称中吴府。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吴越王钱镠分吴县南部地另置吴江县,吴江建县自此始。
后唐同光二年(924年),钱镠又奏请升中吴府为中吴军,设节度使,领常、润等州,直至宋初未有变易;同年,钱镠在嘉兴设置开元府,嘉兴从此自苏州分离出去,领嘉兴、海盐、华亭3县。
宋朝开宝八年(975年),吴越王钱弘俶改中吴军为平江军,隶江南道。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吴越纳土归宋,恢复苏州建置,转属两浙路转运使。
政和三年(1113年),敕升苏州为平江府,属江南道浙西路,于是苏州又有平江之称。宣和五年(1123年),置浙西提举司,建炎四年(1130年),置浙西提点刑狱司,治所均在平江城。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设江淮行省,置浙西路军民宣抚司,次年即改宣抚司为平江路,属江淮行省。十八年(1281年),升平江路为达鲁花赤(蒙语长官之意)总管府。
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划江而治,江南设江浙等处行中书省,苏州属之。
元贞元年(1295年),升昆山、常熟、吴江、嘉定四县为州。元末至正十六年(1356年)张士诚入据平江,建大周政权,一度改称隆平府,次年张士诚接受元朝封册,复改为平江路。
明朝太祖吴元年(1367年),改平江路为苏州府,隶江南行中二书省。永乐十九年(1421年)迁都北京,南京成为陪都,以江南为南直隶省,苏州府属之。
清朝以后改南直隶为江南省,置左、右两布政使。苏州仍称府,属县不变,隶右布政使。
顺治十八年(1661年)将右布政使自江宁移驻苏州。雍正二年(1724年),升太仓州为直隶州。
三年(1725年),分江南省为安徽、江苏两省,于是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苏州府治和长、元、吴三县县治同驻苏州一城。
咸丰十年(1860年)太平天国李秀成进驻苏州,以苏州为省会,建苏福省,实行省、郡、县三级制。同治二年(1863年),清军攻陷苏州,恢复建置如旧。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以太湖西山置靖湖厅,隶苏州府。
清朝宣统三年(1911年)10月10日,辛亥革命爆发。11月5日,苏州宣布独立,原江苏巡抚程德全自称苏军都督,设都督府于苏州。12月3日,改苏军都督为江苏都督,实行军民合治,称中华民国军政府江苏都督府,府所设苏州。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废苏州府,复将长洲、元和二县及太湖、靖湖二厅并入吴县,同时将震泽县并入吴江县,昭文县并入常熟县,新阳县并入昆山县。从此,地名称苏州,建置称吴县。
民国三年(1914年),实行省、道,县官制,分一省为数道,于苏、常之地设苏常道,治所苏州,吴县属之。
民国十六年(1927年)4月,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江苏省会迁至镇江,废道,实行省、县二级制。同年6月,成立苏州市政筹备处。次年11月,县、市分治,在苏州市政筹备处基础上,正式建立苏州市。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11月19日,苏州沦陷。次年5月,日伪江苏省政府在苏州成立,管辖苏南地区十六个沦陷县城,吴县属之。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伪江苏省消亡,国民政府还都南京。苏州仍称吴县,隶属江苏省江南行署。后江南行署撤销,又隶属第二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直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