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422年战国时期的魏国,魏文侯任用李悝为相,进行了一次重要变法改革,这次变法也被视为中国变法之始。李悝“重农”和“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和韩非的影响都很大,也被认为是法家的始祖。
这次变法废除了维护旧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选贤任能,赏罚严明,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按照功劳和能力提拔官吏,如任命吴起为西河守,用西门豹治邺;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dí}法,这极大地促进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因此富强。
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便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这一举措在当时对其他各国的震动很大,从而引发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变法,为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后来的商鞅变法、吴起变法等,都受到李悝变法的影响。客观地说,李悝变法不仅使魏国在短时间内富强起来,而且推动了中国社会制度的转变。但任何一次变法都会面临阻力和挑战,李悝变法也不例外。变法必然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引发一些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