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之前,“书瑶”在多个网络平台上发表不实的评论,在网络上引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谩骂和谩骂。徕芬公司也受到了很大的冲击,最后诉诸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法院最后判定,“书瑶”侵犯了徕芬公司的声誉,应该删除帖子,并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据最新报道,截止到一月十九日22时,林书瑶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的言论再次引起了轰动。书瑶在抖音、小红书、新浪、Bilibili等多个社交平台上,再次发布了自己的言论,声称自己的言论是对的,徕芬是“加害者”,而她本人也是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红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更大。这些评论很快就在社会媒体上流传开来,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论。
在社会化媒体的时代,人人都能畅所欲言,但是,这一权利有没有被限制?借助互联网的影响力,侵害他人声誉,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面对法庭的判决和惩罚,他并没有正确地理解,反而表示,这三十三万的赔偿金,如果都用在了慈善事业上,会帮助到更多的人。然而,网民们对此不以为然,觉得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用公益来掩盖谣言的借口。
法院判定,在判决生效后三天之内,黄必须完全删除其在比利ibili的弹幕网、微博上发表的有关丽芬公司的内容。同时,应当于判决生效7天内,在其抖音、小红书等平台上刊登1个月的道歉视频,并对徕芬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由于其恶意中伤,给徕芬公司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不仅对徕芬公司的声誉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舆论。
而且,法庭的判决还表明,书瑶输掉这场官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有明显的恶意中伤,而不仅仅是言语上的过激。这让徕芬公司有了一个合法的理由来证明它被不公平地对待。尽管如此,书瑶还是在自己的微博上造谣生事,并且以徕芬公司的名誉侵权为由提出了上诉,经过查证,法庭判决驳回了黄淑瑶的诉讼要求,从而证明了法庭的判决是公平的,也是公平的。
在这个资讯发达的年代,每一个人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言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让自己的粉丝、路人去影响、去制造话题,要始终维护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由于社会媒介的广泛使用,信息以超乎想象的速度扩散。对于网络上的信息,我们要保持理智,不要在没有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不要乱说,否则会酿成无法弥补的失误。以法律为尺度,以事实为基础,不盲从于网络曝光中的任一方面。别让你的一粒雪,成为最后的雪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