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裂树枝悬挂马路上方,54 岁女子骑车撞上不幸身亡!交警认定死者主责,当地政府次责,双方均有异议!
在陕西兴平的一条普通乡道上,一场突如其来的悲剧打破了一个家庭的平静。
54 岁的白女士像往常一样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却未曾料到,一场致命的危险正悬在她的头顶上方。
她撞上了一根已经断裂却依然悬挂在马路上方、距地 1 米左右且比胳膊还粗的树枝,尽管戴着头盔,最终还是不幸身亡。
这本是一场可以避免的灾祸,却无情地降临在了这个家庭,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责任认定与归属的争议。
兴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这起事故作出了认定,认为白女士驾驶非机动车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并超速行驶是主要原因,而兴平市丰仪镇人民政府未对树木修剪妨碍安全影响通行是次要原因。
这样的认定结果,无论是死者家属还是当地政府,都表示难以接受并提出了异议。
从死者家属的角度来看,赵先生作为独生子,在承受着母亲离世的巨大悲痛之余,对交警的事故认定存在诸多疑问。
事故发生地是一条仅五六米宽的乡道,根本没有非机动车道,母亲靠右行驶已然是遵循了基本的交通规则。
法律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 15 公里/小时,但此道路无专门的非机动车道,按照电动自行车国标最高限速 25 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赵先生认为不能简单地认定母亲超速。
此外,他还提出母亲撞上树枝是旁边机动车逼迫所致,属于无接触事故引起,这一系列因素都使得他对母亲被判定负主要责任感到不公,于是申请了复核,希望能还母亲一个公道。
反观当地政府,丰仪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称,这条路并非镇政府修建,道路两旁的行道树栽种年代久远,归属权并不明确。
镇政府对道路两旁的环境管理职责仅限于垃圾清理等,对于树木养护责任主体也不清楚,所以认为此事与镇政府无关。
并同样对交警的事故认定申请了复核,坚称要等复核结果出来后再看是否承担责任,绝不逃避责任的态度看似坚决,但在责任划分未明之前,这样的回应显然难以让死者家属满意。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双方的争议表面,而应该深入探讨背后所反映出的深层次问题。从公共管理的角度而言,道路安全本应是政府保障民生的重要一环。
即使行道树的归属权存在争议,但镇政府作为当地的行政管理机构,对于辖区内公共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根断裂的树枝悬挂在道路上方多日未得到处理,这无疑暴露出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的漏洞。在公共资源和公共设施的管理上,不能因为权属不清就出现管理的“真空地带”,否则类似的悲剧可能还会重演。
从法律层面来讲,根据律师的观点,如果无法确认树木的所属权,那么树木的日常管理养护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镇政府如果对涉事树木进行过日常养护,即便不是其所有,也应被视为管理方而承担责任。
并且举证责任在于镇政府,而非死者家属。这就要求政府在处理此类事件时,要有清晰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不能简单地以权属不明为由推脱责任。
再看社会影响方面,这起事件不仅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悲剧和一个政府部门的责任认定,它也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公共安全和政府责任的关注与思考。
公众期望政府部门在面对此类事件时,能够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应有的责任,而不是陷入无尽的责任推诿之中。
这也为其他地方政府敲响了警钟,在日常的公共管理工作中,要更加注重细节,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起不幸的事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和启示。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普通民众,都应该更加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问题。
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共资源的管理职责,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民众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同时,也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对于道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这种纯属单方面制造路障,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很多人是法盲。而且不会真有傻子觉得电动自行车应该骑15码吧?
54 岁的白女士像往常一样下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建议尽快认定工伤启动工伤赔偿程序而不是纠结于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