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华商报等媒体报道及警方确认,合肥长丰县淮南路一男子因燃放烟花爆竹身亡,遗体已送殡仪馆。但关于遗体来源,双方说法不一,更多细节曝光。
【燃放烟花爆竹离世】
近期,网络热传一段监控录像,记录去年12月31日23时52分,安徽合肥一男子路边燃放烟花,烟花即刻喷射,烟雾消散后,男子随即倒地。
据报道,男子点燃礼花时因饮酒操作失误,可能误点引线下部,引发事故。礼花设计引线在下,弹射口在上,若男子侧身点燃,或可避免此类事故。
记者于2月12日上午走访调查此事,附近居民称,虽早有耳闻但不知详情,仅知路口大树寓意佳,推测燃放地点应在此大树附近。
记者连线当地多部门,殡仪馆工作人员确认意外身亡男子已被送至馆内,但不清楚是否火化,称是从医院接回,由派出所电话通知拉运。
双墩派出所民警回应称,此事非其管辖,男子是否醉酒燃放烟花不详,需咨询双凤派出所,并提供联系方式,强调长丰县内禁放烟花爆竹。
记者联系双凤派出所,值班民警对是否通知殡仪馆拉遗体表示不清楚,建议记者联系长丰县公安局政工部门以获取详细情况。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长丰县应急管理局,得知按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非法生产、经营、销售问题由双凤派出所调查,且该派出所已介入。
他们证实了记者提供的视频,但不确定是否为街头监控。联系不上受害者家属,且烟花种类他们不清楚,虽由办公室负责,但他当时未参与调查。
部分媒体报道称,该男子未直接燃放礼花,而是将其置于钢管内点燃,瞬间燃爆。钢管增强了威力,最终导致惨剧发生。
新年前后喜庆时段,更令人痛心的是,类似惨痛事件并不罕见。
【新年前后的烟花事故】
2月2日,湖南长沙37岁曹先生在点燃烟花后遭烟花意外击中眼睛,虽迅速救治,但眼科主治医生表示情况仍需关注。
曹先生眼球晶体明显脱位且玻璃体内积血严重,需进行摘除手术。原本健康的眼球,因一场烟花事故而不幸丧失。
曹先生眼睛受伤前夕,天津某小区因楼下燃放烟花,致七楼住户玻璃炸裂。住户迅速发现并报警,及时阻止了火灾事故的发生。
此外,四川男孩放鞭炮致沼气爆燃、广东村民燃爆竹烧荒等事件,均彰显了烟花爆竹具有显著的管制必要性。
杭州消防大队实验证实,即便是小型烟花爆竹或鞭炮砸炮,也会造成严重伤害。全副武装的消防员踩爆砸炮时,仍能感受到强烈冲击力。
窜天猴爆炸威力强,能炸得测试鸡爪骨肉分离。若不慎在手中燃爆,虽不致如鸡爪般惨状,但仍可能造成严重创伤,甚至伤及骨头。
此外,烟花爆竹爆炸释放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严重影响人体呼吸道,并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
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不应全面禁止,可在合法合规条件下燃放。燃放时需谨记安全事项,使用专用点火器,并确保与烟花爆竹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大家燃放爆竹旨在庆祝与寻乐,若因此意外受伤,则违背了初衷,显得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