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黄坤)11月1日,重庆农商行发布消息称完善存量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重庆农商行表示,当执行浮动利率的住房贷款客户借款合同约定利率加点值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偏离高于30个基点时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值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同时,执行浮动利率的住房贷款客户可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变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即重定价周期选择三个月的,每年有四个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选择六个月的,每年有两个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选择一年的,每年只有一个重定价日。在借款合同期内,重定价周期仅可申请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