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但是我们更要清楚,什么样行为是不法!

北溟鹿鸣 2024-08-25 15:48:09

最近,河南王法官遇害一案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从很多网友,包括很多律师朋友的观点上,我相信大家都有了一个是非的大概认识,在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但是最近某报刊登了一篇文章,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这篇文章的内容受到了很多网友的质疑。我不知道这篇文章的作者有没有看一看网上的评论,我相信如果看到了网上的评论,或者他不会这么写,再或者他根本都不会写这样的文章。文章的名字是“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绝不向邪恶低头”,但是从这个案件之中,到底谁是不法?谁是邪恶,恐怕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

        

虽然说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排除某些老百姓会被一些恶意的舆论导致带偏。从这件事情上来看,我们纵观整个事件的经过,恐怕真相绝不会像网上流传的那么简单。从常理上而言,保险公司与当事人的协商肯定是有理有据的,而老人的要求虽然不能说就一定有道理,但是按照一些普通人来说,他的要求并不高。但是最后法院竟然如此判决,而没有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来判决,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有不少律师朋友也提出了明确的观点,即使是老人没有住满29天,按照正常的医学常识来看,也有一定的恢复期和休养期,为什么这位法官不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支持呢?事实真是如此么?所以很多问题耐人寻味。

        

因此,在我看来,我们判断一件事情的是非对错,使用暴力绝不是标准,而当事人的身份,更不应该成为衡量黑白的标准。既然我们讲法,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首先需要搞清楚到底哪一个才是不法,只有搞清楚这些,我们才能够下最终的结论。不然的话,就因为一些人身份的不同,就能够想当然的认为谁对谁错,这肯定是不合法,至少是不合理的。在我看来,并不是所有的暴力都值得谴责,在“社会你龙哥”面前,使用暴力是合法的;在“于欢辱母案”之中,使用暴力同样是合法的。而在这起案件之中,如果一个人灭绝了别人的希望,让别人受尽委屈的同时,在身体受伤害的前提上,又加上心灵的创伤,这样的暴力合法么?

        

在现代法治社会之中,既然讲法,既然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那就要搞清楚什么是法,什么是不法。从表面上看,法与不法似乎掌握在一些执法和司法人员手中,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真正的法与不法的标准,应该掌握在普通老百姓的手中,掌握在一些渴求公平正义人们的心中。法律决不能被垄断,正义更不应该被垄断,如果这些社会的底线都被垄断了,我们谁还能够分得清哪里是法,哪里是不法呢?对于上级部门来说,一个同事的离去固然值得同情,所以关爱一下这个同事也能够让大家理解。但是我们绝不能因为这个同事是“自己人”,就凭空忽略了一些现实的问题,就忽略了一些足以改变事实,引导社会价值观的是非判断标准。

        

如果说这位法官的判决是合情合理的,为什么得不到广大老百姓的支持和理解?如果说法律的公正不能依靠老百姓的理解与支持,那这样的法律还要它有何用?如果说老人的行为是极其邪恶的,但是为什么很少见到一些老百姓对他声讨,为什么有大量网友感同身受,包括一些法律人也纷纷站了来为其发声呢?这种现象难道不奇怪,难道不值得我们思考么?在我看来,也许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这位法官的判决确实有问题;另一种就是网上有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故意误导大众。所以这件事情本身上确实存在很多疑点,也正因为存在太大的争议,所以不适合早下结论,更不能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正义,绝不能向邪恶低头!”这样的标题来写文章,更不能针对这件事情用这样的标题来评判,反而会进一步损害公信力。

        

说实话,如果能够把庭审录像放出来,如果能够结合大量法律人的观点来看待这件案子,谁对谁错还真不一定。一直以来,我也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很多庭审不允许拍照录像,也许官方有自己的考虑,也许是怕一些人断章取义。但是现在连公安执法都可以全程录像了,庭审有什么不可呢?真正的公平说白了其实就是透明,只有把所有的行为都公布在阳光之下,人们才能够有信心相信公平;只有让所有的行为都能够得到有效的监督,群众才会相信正义。而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公平和正义,是得不到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因为很多是非对错,我们了解不了,就只能够任凭别人来定义。

        

当然,类似于这样的事情肯定是一个悲剧,我们既不能鼓励这样的行为,更要谴责这样的行为。老人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并不是只有一个地方,如果有不满意的,不合理的判决,我们还会有其他地方可以伸冤。如果所有的地方都不支持的时候,再做下一步打算也不迟。也许很多网友认为,如果很少有二审会推翻一审的结果,因此这个案件再上诉都不会改变,也许这是事实,但是至少表明我们已经努力过了。也只有努力过了,我们才算尽心不是么?否则就会给别人留下漏洞,说一些人过于偏激,明明有更好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却没有使用。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对群众是一种教育,对一些执法和司法人员同样是一种教育。因为通过这件事情的发生,我相信很多执法和司法人员肯定也会想起当年的杨佳案,也会想起甘肃那个因不满法庭判决,在法庭当场引爆的炸弹的那个男子。其实很多事情也许是当事人太过偏激,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或许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凡事有因必有果,这是我们一直以来教育老百姓的话语。对于我们自己,尤其是在涉及到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时,更应该慎重考虑。对于一个有钱人来说,9000元钱也许就是一顿饭,但是对于一些穷人来说,9000元不仅仅是尊严,更是他们一生对正义的渴求与希望。愿死者安息,愿生者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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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溟鹿鸣

简介:社会评论者! 艺术行路人! 爱国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