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计量有问题,市监主动作为有必要|新京报社论

新京报评论5 2025-04-21 00:31:08
水电气关乎民生,唯有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计量争议,才能真正强化社会共治。 ▲ 近年来,多地都曾出现因水电气计量问题而引发舆论争议的事件,且屡犯不改。 图/IC photo 新京报社论 对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手了。 据报道,近期,全国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着手开展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宁夏石嘴山市、江西赣州市、湖北鄂州市、贵州贵阳市等地方公开征集线索。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监局发布的征集公告就十分具体,涵盖“计量误差超出法定范围”“未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等细分方面。 水电气等民用“三表”,是居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也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重大民生事项。水表准不准、电表有无空转、气表收费是否正常等,牵动着千家滋味、万家灯火,绝非等闲小事。 此番多地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出手,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体现了积极行政的思维。对广大民众而言,此举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工作做在矛盾、问题爆发前,可以防微杜渐;对民用“三表”相关企业而言,也意味着强大的督责,促使其认真倾听民意,积极完善整改。 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一项专项督查表明,我国民用“三表”查实有问题的占比并不大。如抽查电能表296万只,不合格1799只,合格率99.94%;抽查水表169万只,不合格1.06万只,合格率99.37%;抽查燃气表131万只,不合格2923只,合格率99.78%。检查民用“三表”生产企业938家,发现违法行为10起;检查计量检定机构2578家,发现违法行为16起;受理投诉举报数量1.2万件,立案查处69件。 尽管如此,相关工作仍不容松懈。再微小的比例,对应的都是百姓的生活支出。如果考虑到人们的日常感受,监管部门对民用“三表”的监管,无疑一刻也不能放松。 毕竟,民用“三表”准不准是一回事,收费合不合理是另一回事,民众的担忧和不信任,既涉及技术层面,也涉及人为因素。 不少地方人们对水电气收费的不信任体现在换表上,认为换表导致收费上涨。这中间,或许存在居民对计量知识、检定制度等缺乏了解的因素,但相对于对表的认知,每一个认真过日子的人,对每月水电气支出是有比较恒定的标准的,一旦出现异常,当然会质疑是不是表的问题。 而所有“表”的问题,最终都会指向“人”的问题。此番呼和浩特征集线索,就列出“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未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费”“未明码标价或标价与实际收费不符”以及“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或其他价格欺诈行为”等多个子项,颇有针对性。 事实上,事涉公共事业收费,且收费主体多为垄断性市政企业,单靠自查自纠,显然很难完全杜绝各种问题。这也是民众期待自己的诉求能得到监管部门及时回应的原因。 唯有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计量争议,对涉及民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的民用“三表”问题,迅速组织核查和处理,才能真正强化社会共治。 这也并非杞忧。近年来,多地都曾出现因水电气计量问题而引发舆论争议的事件,且屡犯不改。比如,2024年4月重庆市查处了重庆燃气集团多计多收燃气费问题以来,该企业并未认真整改,仍存在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抄表力量配备不足等问题,民众反映强烈。 水电气关乎民生,任何费用上的异常变动,都会触动公众敏感神经、挑战社会公平底线。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明确责任主体,创新监管措施,既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更要避免因市场独占或行政壁垒导致的价格不合理、服务低劣等问题,侵害消费者利益。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刘越 欢迎投稿: 新京报评论,欢迎读者朋友投稿。投稿邮箱:xjbpl2009@sina.com 评论选题须是机构媒体当天报道的新闻。来稿将择优发表,有稿酬。 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写明文章标题,并在文末按照我们的发稿规范,附上作者署名、身份职业、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以及银行账户(包括户名、开户行支行名称)等信息,如用笔名,则需要备注真实姓名,以便发表后支付稿酬。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