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记得晋华电路这家国内半导体公司?这家公司一度也是国内三大存储芯片基地,当然和长江存储和长鑫存储不同,晋华电路主攻的是内存DRAM芯片。这家公司是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晋江能源等投资,在技术方面则是采用先合作引进在独立生产的方式,技术合作方是来自中国台湾的联电。按照之前的说法,晋华电路前期是委托联电进行研发,技术双方共有,等整体技术完成后,再转移到晋华进行量产。
晋华电路开始的时候看起来似乎顺风顺水,但在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启之际,美国司法部在台湾和美国起诉联电,称其员工窃取了美光的内存芯片的商业秘密,再用来帮助晋华开发DRAM产品。同时美国司法部也起诉了晋华电路,并且将晋华电路列入实体清单进行了出口管制,至此晋华和联电的合作就算停滞了,这也影响了晋华的量产计划。
实际上,在2021年美光就已经和联电达成了和解协议,而在2023年美光又和晋华达成了全球和解协议,也就是说这三家已经没有什么侵权纠纷的问题。至于联电和晋华在和解协议中付出了什么代价,这部分我们就不具体讨论了。但问题是由于美国司法部的出面,这已经不是仅仅三家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美国司法部是以经济间谍活动的的理由指控晋华和联电,这已经是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是区分开来的。
尽管美光算是这个案件中名义上的受害者,但美光并不热衷于对晋华的指控,甚至两家公司全球和解之际都没有要求任何索赔。不过晋华如果不能解决来自美国司法部的指控,那么还是会面临很多问题。而台湾联电在2020年就已经和美国司法部达成认罪协议,并且被要求支付6000万美元的罚款,同时联电还应要求协助美国司法部来处理晋华的指控。所以这个问题其实有点复杂,晋华需要在合作伙伴联电认罪之际,撇清自己和经济间谍行为之间的关系。
如果这件案子最终晋华被判负,那么该公司将面临200亿美元的损失,尽管晋华不太可能向美国方面交付罚金,但基本上晋华就不太可能和海外任何公司有技术合作了,同时晋华未来也不可能在美国开展任何业务,这对晋华来说依然是很难承受的打击。不过好消息是,在近日的宣判中,晋华在这起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中,被法院判决无罪,这意味着即使合作伙伴联电承认了自己的商业间谍行为,但也和晋华无关。
晋华当然可以在未来继续和海外厂商合作开展自己的内存芯片业务,至于是不是联电那是另外一码事。不过即使如此,从2017年美光开始指控,发展到2018年美国司法部出面指控,时间已经过去了七年之久。理论上晋华的业务开始重启后,技术和产品都会慢慢赶上来,但市场格局和相应的技术都已经和当年天差地远,长鑫已经推出了DDR5内存颗粒,那么晋华未来能拿得出什么产品呢?我们只能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