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圳做博士后最高资助60万#】近日,深圳出台新一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加快建立多层次博士后资助体系,加大对国际人才吸引力,提升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的,每人最高资助60万元;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42万元;其他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36万元。强化设站单位培养投入责任,不再设置设站单位一次性资助和日常经费补助项目。
为鼓励博士后留(来)深工作,将博士后“出站留(来)深科研资助”调整为“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并适当提高标准至36万/人。
此外,还增设优秀博士后留深资助和创新创业留深奖励,对获得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优秀博士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的资助,对获得全国或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银、铜奖的博士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的奖励。
《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