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不管外部环境怎么变化,都要坚持以“我”为主,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促进发展入手,不断地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增强政府的自我造血功能,而不是一味地依赖外力,
从短期来看,帮助地方化解债务风险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是,必须对地方提出明确要求,只能减少债务,不能增加债务。如果哪个地方再随意增加政府负债,特别是隐性负债,要追究地方党政主要负债人的责任且必须前追,对留下烂摊子的人一并追责。也只有这样,化解债务风险才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