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警方“六项并举”营造文明安全交通秩序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11-11 21:08:21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力稳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用最硬的打击整治、最软的为民服务,坚决遏制嵩明县亡人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统筹下,嵩明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六项举措”为抓手,深入开展“打、防、管、控、治、宣”等工作,为平安嵩明建设贡献公安力量。

以“打”开路,严打严治突出交通违法

紧盯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点区域,以晚23时至次日6时为重点时段,全面加强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的查处力度,始终高频率保持路面的严管高压态势。与此同时,联合县融媒体中心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人员一律先曝光、再处理,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开展12轮统一集中清查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037起,同比上升37.92%。(其中,酒驾262起、醉驾41起、无证驾驶318起,涉牌涉证7起、违法载人643起、客车超员309起、未戴安全头盔523起、机动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4433起)。曝光酒驾醉驾人员6人,电动车、行人不文明及交通违法行为26期130人次。

以“防”为先,优化勤务做好文明交通劝导

定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在县城区交通复杂十字路口早晚高峰开展交通疏导和纠正、劝导、处罚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组建“骑警机动队”和“夜鹰小分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和查处率,教育引导群众养成交通文明习惯,改变大量机动车乱停乱放现状,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专项行动以来,共安排975人次警力在县城8个十字路口执勤,骑警队劝导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2879次。成立夜鹰小分队,于晚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15期/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91起,有效弥补深夜交通管控工作盲区。

以“管”促安,着力规范摩托电动车骑行

不断强化对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行为集中整治。根据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骑乘人员出行特点,突出早晚出门上下班等重点时段管理,在辖区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未成年人骑乘等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临时借用和赠送头盔的方式开展“一对一”宣传教育,全力提升辖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做到“一骑乘,即佩戴”。

行动中,共开展头盔发放活动35场,赠送头盔4150余个,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15435次,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骑行秩序管理。

以“控”化险,切实规范共享单车投放运营

联合县城管局对各镇(街道)、园区投放运营的共享电动车进行底数摸排,按照“一盔一带”的标准要求,明确共享电动车在各点位的投放数量,对不符合标准的运营企业进行约谈处理。与此同时,对共享电动车的无序投放、无牌上路、乱停乱放以及骑车带人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倡导广大群众文明骑行,规范停车。

共约谈企业6家,督促整改共享电动车安全隐患问题3个。

以“治”保稳,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以派出所民警轮流当一天交警为抓手,发动派出所民辅警80人次在辖区重点部位、路段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重点路段交通秩序劝导服务、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与此同时,联合县交运局开展交通安全巡查,由县交运局对发现的道路护栏、堡坎破损和临水临崖无安全提示等高风险问题及时修复补全,尽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行动中,共排查出安全隐患8处,完成整改整治5处。

以“宣”造势,全面营造文明交通安全氛

围聚焦城乡青少年学生、农村“一老一小”、进城务工农民、风险驾驶人等重点群体,组织警力深入乡村、企业、社区、学校等重点地域开展精准宣传,切实教育引导重点群体提高“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充分利用“村村通”和“两微一抖”等媒介开展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和安全出行提示,警示提醒交通参与者自觉尊规守法明礼、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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