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西新闻11月16日电(陆伟团)近日,南宁市隆安县人大常委会对该县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在该县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听取相关工作报告,对《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分组审议。
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实地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隆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报告全面介绍了《条例》实施的积极成效,客观分析了《条例》实施中有关突出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紧扣法律规定,实事求是,典型可信,数据翔实,全面到位,对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促进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取得新成效,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针对报告提到的乡村产业发展不平衡、人才支撑不强、工作机制不够顺畅等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对隆安县乡村产业发展不平衡、产业链条较短,产业融合度低等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隆安县要因地制宜壮大特色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要延伸产业链条,做好“接二连三”文章,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要在联农带农上下功夫,引导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挥自身优势,在带动农户、服务农户中发展壮大自己,加快形成和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
针对乡村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合理、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根据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电商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人才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人才回流机制,吸引在外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等返乡创业就业,为乡村振兴注入新活力。
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职责不清、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等问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要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科学制定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综合运用多种考核方式方法,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成效;要激发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农民参与乡村规划、产业发展、环境整治等工作。
据了解,隆安县多措并举统筹抓好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上半年,隆安县成功申报创建自治区级农业示范区2个;种植糖料蔗9.03万亩,水果产量23.01万吨、蔬菜产量17.45万吨、生猪出栏44.31万头、家禽出栏873.34万羽。截至9月26日,全县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1.88万亩。作为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及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县,隆安在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中,连续9年获得“好”的等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