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日前,拿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保安员陈杰终于长舒了一口气。2023年8月,陈杰被公司外派至东莞万江一厂区当保安队长,当时他认为厂区门口边上的香蕉叶太长拦住了门口的道路,自己有职责对其修剪,却不慎从两米高的梯子掉落摔断了左脚。然而,所在保安公司不予赔偿,东莞市人社局也对其不予认定工伤,经行政复议,东莞市政府维持了人社部门的认定。陈杰无奈寻求法律援助,对人社部门和东莞市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后法院判决:撤销人社部门和市政府此前作出的认定,并要求人社部门重新进行工伤认定。
说实在的,东莞市人社局和东莞市政府的行为,确实让人有点难以想到。虽然厂区门口的香蕉叶,不是厂区的,作为企业保安,可以不去管这个“闲事”,但是,作为一名公民,陈杰的行为难道不应当提倡吗?难道东莞市政府和人社局都希望自己的公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不希望自己的公民都有一份安心吗?因为,这些蕉叶对行人和车辆都是一种障碍,并有可能引发事故,陈杰能够这样做,理应表彰,为什么反而连工伤都不予认可呢?
政府的政策,不通那么死板,也不通太过教条。如果每一个人都只是自扫门前雪,那公共地带的安全谁来管呢?按照东莞市这样做法,我们该向雷锋同志学习吗?雷锋同志做的是不是都属于“分外事”啊。所以,希望东莞方面不要再上诉了,如果再上诉,就让我们觉得,东莞这个地方的环境实在太差了,差到员工做好事都不通容忍,都会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