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男子种植烟叶赚了点钱,发现收购烟叶有利可图,就开始大规模收购烟叶和烤烟合同,准备到烟叶收购站销售赚取差价。不料,男子积攒的6000多公斤烟叶还没出手,就被烟草局查获,烟草被没收,男子也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案例来源:罗平县法院)
朱泽亮整理完烟叶,夜已经很深了,看着满库房的烟叶,他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
只有小学文化的他,当了一辈子农民,他多次想着改变命运,让自己富裕起来,但不管怎么折腾,结果都是失败告终。
就在朱泽亮一筹莫展之际,一场烤烟生意让他尝到了甜头,看到了希望。
烟叶站和村民们签订了烤烟合同,朱泽亮也和大多数村民一样,把庄稼地改种烟草。
烤烟收购价格比粮食高不少,这一次,朱泽亮尝到了甜头,也赚了不少钱。
几年下来,朱泽亮很快又发现了问题,村民们种植的烤烟和烤烟合同对不上。
有的村民太冒进,种的烟叶太多,烤烟合同却少,结果导致很多烟叶浪费;有的村民比较谨慎,烤烟合同多,但种植的烟叶太少,导致合同浪费。
朱泽亮发现,要是把这些烟叶和烤烟合同集中到一起,那就可以平衡这个供需差距,大赚一笔。
于是,他租了一处宽敞的库房,然后开上他的面包车,按照稍低于烟叶站的价格,到各个村里收购烤烟。
有了朱泽亮上门的收购,很多村民也懒的去烟叶站,直接把烟叶卖给他,省事不少,甚至还能赚的更多。
对于有些村民而言,种植的烟叶太多,烟叶站不收购,只能浪费处理掉,到时候就是血本无归。
朱泽亮收购烟叶的消息很快就不胫而走,周围的村民们大多把烟叶卖给他。他根据烟叶的质量,每公斤的收购价格定在13元到25元不等。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朱泽亮就收购了6490公斤初烤烟叶,花费了20多万。
正当朱泽亮收购齐烤烟合同,准备去烟叶站进行销售时,烟草局的几个工作人员突然上门,直接查封了朱泽亮的库房。
烟草局工作人员表示,朱泽亮这是非法收购烤烟,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法没收了朱泽亮的烟叶,还把他移送公安机关。
经过司法鉴定,朱泽亮收购的6490公斤烟叶属于有等级的烟叶,价值30多万元。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认定朱泽亮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
朱泽亮把自己全部的家底都搭了进去,一毛钱没转,现在连本钱都收不回来,他只能在冰冷的看守所里悔恨不已。
那么,朱泽亮会面临什么法律后果呢?
1、烟草不同于一般商品,需要有特许经营许可证,才能收购和出售,朱泽亮的无知害了他。
《烟草专卖法》第3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不管收购烟草还是烟叶,都需要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没有许可证就是违法经营,属于违法甚至犯罪。
其实,朱泽亮要是提前到工商行政部门和烟草局办理特许经营许可证,然后再收购烟叶,那他就是合法的,肯定能大赚一笔。
只可惜,他不懂这些规定,最后把自己陷入违法的境地。
2、朱泽亮收购的6000多公斤烟叶属于违法所得,也被烟草局依法没收。
《烟草专卖法》第35条规定:倒卖烟草专卖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朱泽亮因为涉案金额太大,不仅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辛辛苦苦两个月收购的烟叶也被烟草局一并没收。
这一次,烟草局没有给朱泽亮开出罚款,已经是对他法外开恩,没收的烟叶,肯定是要不回来了。
3、法院也对朱泽亮作出判决,他还要面临牢狱之灾。
《刑法》第225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定,朱泽亮违法收购6000多公斤烟叶,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涉案金额巨大。
考虑到朱泽亮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朱泽亮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
朱泽亮因为自己的无知,招致牢狱之灾,真的是太不应该了。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