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她贪污4万多元公款,包养7个情夫,然而十年间竟然没有被人发现,让人始

蜀山史道 2024-11-21 10:20:31

1975年,她贪污4万多元公款,包养7个情夫,然而十年间竟然没有被人发现,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她最后竟然死在了其中一个情夫手里。

1977年盛夏,江苏如东县的街头因一场宣判大会而沸腾。这一天,32岁的汤兰英被押往刑场,终结了她奢靡而罪恶的一生。

她曾是信用社的会计,却在十年间贪污公款4万多元,包养7个情夫,利用职权挥霍无度。而让人感叹的是,最终举报她的,竟然是其中一位情夫。

汤兰英出生于1945年的江苏如东县马塘镇,她是家中的二女儿,因排行被人称为“汤二侯”。她的家庭条件在当时算得上优渥,父亲从事小手工业,收入丰厚,生活富足。

这种条件放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农村,实属罕见。然而,家庭的富足和父母的溺爱并没有让汤兰英形成良好的价值观。

她从小性格骄纵,喜好虚荣,在同龄人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年轻时的她聪明伶俐,接受了高中文化教育,这在那个年代可算得上是凤毛麟角。

她长相甜美,气质优雅,总能吸引周围男生的目光。汤兰英对这些赞美与追求并不反感,反而乐在其中。或许,正是这种对美貌的过分依赖,为她的贪婪埋下了种子。

20岁那年,汤兰英进入马塘信用社担任会计兼出纳。这份工作在当时的农村,既体面又令人羡慕。信用社虽小,但管理松散,特别是在银行和财政合并后,内部监督形同虚设。

汤兰英独揽账目和资金,她既管账又管钱,几乎无人监管。刚开始,她并未急于出手,但很快发现,这个岗位就像一座金山,无人看守。

她起初只是挪用一些零钱,用来满足自己的日常开销。见无人察觉,她的胆子越来越大,将大额公款直接搬回家中存放,甚至将信用社视作自己的“私人金库”。

十年间,汤兰英累计侵吞公款4万余元。在那个工人月工资只有二三十元的年代,这是一笔巨款,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几百年的收入。

而她将这些钱肆意挥霍,用以支撑极度奢靡的生活。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汤兰英家的餐桌总是摆满山珍海味:皮蛋一次买三百只,海蜇皮一次购入上百斤,鱼虾肉类更是顿顿不缺。

而普通人家,一年可能都见不到几次荤腥。她的衣着更是惊人,上海定制的衬衫多达二十多件,成了她的标志性装束。

她不仅穿得讲究,还要每天换上几套,把上下班的路当作秀场。

但她并不只是将钱花在自己身上。为了维护关系网,她频频请客送礼,甚至以美色谋求庇护。她先后与多名基层干部建立了非正当关系,其中不乏银行领导、企业负责人。

有人戏称,她的家是“干部招待所”,而这些干部明知她的问题,却选择视而不见。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保护伞”,汤兰英的贪污行为才能肆无忌惮。

在这张复杂的关系网上,范某是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供销社的一名负责人,帅气而有才干,很快吸引了汤兰英的注意。

两人发展出亲密关系,汤兰英为他置办高档衣物,送礼请客,对他关怀备至。然而,范某并非完全被她蒙蔽。

在长期相处中,他察觉到她的挥霍明显超出正常收入,逐渐对她的资金来源心生怀疑。为了保全自己,他选择举报汤兰英,将她的秘密公之于众。

1975年5月,银行突击检查马塘信用社的账目,当场发现库存现金严重短缺。面对审查,汤兰英无法辩解,只得承认自己的贪污行为。

她交出虚假账本和支票存根,试图争取从宽处理。调查组随后展开深入核查,发现她累计侵吞公款4.5万余元。这些钱几乎被她挥霍一空,连信用社的日常运营也陷入困境。

案件被揭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案组,调动40人参与调查。随着案情的深入,牵涉的干部越来越多,部分人因包庇和受贿被严肃处理。

公众对这起案件的关注度迅速升温,人们既为汤兰英的贪婪感到愤怒,也对制度漏洞的严重性感到震惊。

1977年7月15日,江苏如东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汤兰英死刑。她提出上诉,试图以“坦白从宽”为由争取轻判,但二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

7月24日,宣判大会在如东中学操场举行,吸引了上千人到场围观。

汤兰英胸前挂着“贪污盗窃犯”的牌子,被押上审判台,面色苍白,双目呆滞。当听到法官宣布死刑判决后,她显得无比绝望。

当天,她被押往掘港镇北郊刑场执行枪决。一声枪响,32岁的汤兰英结束了罪恶的一生。她曾以美貌为筹码,编织了一张庞大的关系网,却终究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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