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谢晓丽通讯员郝琦李丙良
为进一步压实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排查并消除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区域性执法集中行动的总体部署,11月19日,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携手德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配合省厅执法局共同对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济南至东阿高速公路齐河至东阿段项目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
本次区域性执法活动,主要围绕预制场、桥梁施工现场、复杂结构、深基坑、大跨径桥梁架设等关键部位,以及施工驻地设置、原材料质量和危险作业等核心环节展开。检查组严格依据《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对项目的建设程序、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工程实体质量以及现场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审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场的水泥、集料、钢筋等重要原材料和完成的工程实体结构进行了随机质量抽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及时发现了施工单位存在的预制场预制箱梁、T梁存放时间过长且个别堆放不规范,现浇箱梁钢筋保护层垫块设置不合理,桩基施工泥浆池设置及泥浆池壁加固措施不足等11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将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认真落实、限期整改,压实其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隐患得到及时纠正,强化执法检查的实际成效。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将继续深入贯彻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三年提升行动精神,积极构建工程质量安全全链条执法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并不断增强行政执法服务保障能力。同时,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牢工程质量和安全底线,为全市在建公路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