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1月21日消息,高乐股份公告称,公司拟以抵押等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宁市支行申请借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年4月20日,公司与该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位于普宁市池尾大道东南侧环市西路南侧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池尾新建厂区(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24)普宁市不动产权第0005173号)进行抵押,最高抵押价值为人民币37,545.54万元,抵押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上述借款金额和最高抵押价值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上述银行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银行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7,950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24日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公司与银行签订资产抵押合同是为了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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