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高院与省检察院、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签署了《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健全陕西省数据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合力加强数据生产、流通、利用和共享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助力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在促进共商方面,备忘录提出要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和交流通报机制,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行政登记工作和司法审判信息交流;深化业务研究交流,联合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典型案例等前沿、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推动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和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措施。
在推动共享方面,备忘录提出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数据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工作信息共享机制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依托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健全已有技术咨询专家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分类补录更新我省数据知识产权领域重点产业技术专家名单,择优推荐相关专家担任技术调查官,并实现技术专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