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亚基金再度被曝出基金经理“老鼠仓”事件。
因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信达澳亚基金在任基金经理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内容直指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李某彦。2018年,时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王战强因“老鼠仓”获刑。
近日,四川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信达澳亚基金基金经理李某彦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行为的违法行为,对其责令改正,合计罚没154.29万元。
罚单内容提到,该基金经理于2015年5月11日入职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担任信澳匠心臻选的基金经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担任信澳周期动力的基金经理。
李某彦在任期间,负责上述两只公募基金产品(下称信澳基金组)的运作计划、实施、追踪、调整和投资指令的下达,并对所辖基金运作中涉及的交易行为负责,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等未公开信息。
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以及2023年8月31日,李某彦向他人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信澳基金组股票交易的未公开信息,并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四川证监局表示,李某彦的上述行为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李某彦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责令其改正,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某彦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4.29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至今年三季度末,信达澳亚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为1019.96亿元,李某彦累计任职时间为4年又30天,现任基金资产管理总规模37.29亿元,在管基金最佳任期回报率为17.14%。其旗下的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任职回报为负,信澳匠心严选一年持有混合A任职两年多的回报率为-23%。公司官网信息显示,除副总经理一职外,李某彦还担任专户投资部总监兼研究咨询部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信达澳亚基金首次出现“老鼠仓”事件。2018年2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公募基金经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判决书显示,时任信达澳银基金(现信达澳亚基金)基金经理王战强为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他在2009年3月至2015年6月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子同步或稍晚于信达澳银领先增长基金买卖股票共73支,趋同交易金额合计7834.63万元,获利金额456.55万元。
最终,法院依法对王战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其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在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一些机构从业人员乃至监管人员利用其掌握的未公开信息,抢先于客户买入或卖出相关证券,以达到谋取利益或躲避风险的目的。这是一种以损害他人利益为手段自肥的非法行为,其将本应属于股民的盈利偷偷侵蚀,所以被形象地称为“老鼠仓”。法律法规方面一直严令禁止“老鼠仓”,且有多项相关处罚措施。
2009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确立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自此基金“老鼠仓”行为正式入罪。2019年颁布的《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这类证券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另外,《基金法》《证券法》等对相应主体也明确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
今年8月26日,上海证监局公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样涉及上海两家公募基金前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对其中一位张姓基金经理,由于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持续时间长,违法所得金额大,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基金法》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其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并对张某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11月29日,信达澳亚公告称,公司副总李淑彦因个人原因离任,并卸任所有在管产品。信达澳亚基金表示,对于李淑彦此前在管基金,已选择其它基金经理接管,力争能够有较好的收益表现和客户体验。公司将坚持加强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做好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努力为客户创造价值。
某公募资深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近年以来,针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和处罚正在“从严从快”。而为了防止“老鼠仓”事件发生,基金公司应建立更加严密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制度,对于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同时,加强行业道德建设,培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