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200万!吉林政法高官获刑11年,曾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

时间财经 2022-01-25 17:59:01

近日,因《平安经》风波落马,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霍云成再次引发外界关注。

1月21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霍云成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霍云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此外还被处罚金100万元,扣押在案霍云成受贿赃款人民币742.42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法院还将继续追缴剩余赃款465.84万元。

霍云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霍云成,1961年7月出生于吉林舒兰,20岁时参加工作,从警多年,一名“老公安”,担任过吉林省公安厅外管处处长、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此后历任松原与白山的公安局长。直到2016年离开政法系统,出任省政府副秘书长。2018年10月,他任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厅长。2020年8月19日在任上落马。

因《平安经》风波落马

2020年5月9日,霍云成担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时,“吉林应急管理”微信公号在《拜读“平安经”感言》一文中,曾用“儒林巨制”来形容《平安经》。

所谓的《平安经》,整本书中皆以“XXX平安”造句,内容从人体部位、年龄到公共场所、各个领域,以及各个国家和地区,无所不包,书中内容如复读机一般重复某某平安,如“眼平安,耳平安,鼻平安,舌平安,身平安,意平安”,“1岁平安、2岁平安、3岁平安、4岁平安......99岁平安”。

如此空洞、乏味至极的内容,写成后,竟由出版社出版了,该书的售价也令人咂舌,虽然定价为45元,但在电商平台的售价却高达299元。

还先后有“中国吉林网”、“吉林应急管理”等多家吉林省当地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吹捧,发表了“拜读《平安经》感言”的文章,并且在文末向读者隆重推荐《平安经》,宣称“官员阅读此书,领悟初心使命。学者阅读此书,顿悟平安哲理。商贾阅读此书,企业平安无虞。民众阅读此书,安享世间太平。”

究其背后,是因为该书的作者是吉林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贺电。霍云成与贺电曾经是老同事关系,霍云成在吉林公安系统工作期间,《平安经》事件的“主角”贺电曾担任霍云成的上级。

该书引发舆论狂欢后,2020年7月29日,吉林省委决定成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贺电所作《平安经》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中纪委网站还专门发文批评《平安经》——“如此平安太荒谬!”,表示贺电是公安系统的厅级领导干部,发表过多篇论文,具有双博士头衔。从经历来看,作者应该有较高的学术素养,这样水得让人拍案惊奇的书显然与其应有的素养很不相称。同时质疑,当地部门对此书的推荐、研讨的背后,是不是“阿谀之风”“拍马之风”使然,也需要认真调查。

2020年7月31日,吉林省委决定免去贺电吉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职务。

随着贺电被免职,吹捧《平安经》的机构和官员也很快被媒体扒出,又过了不到一个月,“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的霍云成即吿落马。

2021年4月6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书记、厅长霍云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在霍云成被处分的通报中,列在第一条的违纪违法情节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抗组织审查,违规安排下属购买、宣传《平安经》”。消息还称,霍云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组织观念淡漠,私欲膨胀,以权谋私”。

贪腐1200万

2021年4月份,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霍云成提起公诉,揭露了其受贿情况。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霍云成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松原市公安局局长,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查,霍云成违规收受礼金,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霍云成在担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松原市公安局局长,白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利用其本人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干部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0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云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霍云成在监察机关仅掌握小部分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且对全部犯罪事实如实供述,案发后部分返赃,认罪态度好,对其可从轻处罚。

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北京时间财经 陈世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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