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女子家没有开暖气,却被物业要求为邻居取暖买单!物业经理:“墙会导热你蹭暖了,需要缴纳30%的热损费!”而女子接下来的一番话,怼得物业经理哑口无言!网友:我点了一桌菜,菜香味飘到隔壁桌了,要跟隔壁桌收取香损费?
住了一年多的房子空置一年,回来却被物业要求多付30%的热损费,这事放谁身上也不会乐意。最近,北京的翟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去年,翟女士因工作调动,一年都没怎么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今年回来,物业竟然找上门,说她去年虽然没住,但得补交30%的取暖费作为热损失费用。翟女士一听就不乐意了,没住就是没用暖气,不用暖气凭啥还要交钱?
翟女士据理力争,认为使用暖气与否是公民的合法自由。
"我又没主动用,即便有热量通过墙体传过来,那也是不可抗力,跟我有什么关系?"翟女士义正言辞地说。她打了个比方,夏天大家都开空调,凉气透过墙体传到隔壁,难道还要邻居掏钱?
但物业的说法似乎也有道理。他们解释说,小区都是集中供暖,即便个别住户不在,但因为热量会通过墙体传递,房子空置势必造成热量流失。为了弥补这部分损失,收取一定比例的热损费很合理。
一时间,网上议论纷纷,大家观点不一。支持翟女士的网友认为,用了暖气就该收费,没用凭啥要交钱?热损费根本就是个笑话,坚决拥护翟女士不交。
但也有网友指出,翟女士就算蹭了点邻居的暖气,那也跟供热企业没关系啊,要收也是邻居来收。
"热损费不就跟物业的公摊水费一样,就是个莫须有的名目,想收就收,老百姓没地方讲理去。"一位网友愤愤不平。
其实,热损费这个概念并非新鲜事物。它的全称叫热能损耗补偿费,是基于停供户带来的热能消耗而设立的一种补偿机制。目的是合理分担供热成本,保障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最终确保用热户的利益。
从法律的角度看,目前国家层面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征收热损费,但像北京等供热压力大的城市,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政策。所以从法理上说,暖气收取热损费并不构成违法。
至于收取的标准,一般是取暖费的15%到30%不等。这个比例并非随意而定,而是供热部门根据实际运行的技术测算,核算出停供户给供热系统带来的热能损耗后制定的。目的就是让大家尽可能公平地分担能源消耗,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运行。
而在翟女士这件事上,物业的解释似乎有一定道理,但执行起来是否妥当,能否让大家心服口服,恐怕还有待商榷。
比如,如何准确计算出每户的实际热损,是否有可供验证的依据,是不是应该将政策和标准事先向业主说明,而不是等到年后让大家措手不及。
更重要的是,面对业主的质疑,物业是否真的代表了供热企业的利益,有没有多收之嫌。这些,恐怕都是业主关心的问题。
类似的事,恐怕还有很多。比如有的小区施行错时供热,白天不供暖,物业是否就可以打折收取费用?还有一些"半供半停"的,是否应该根据实际供暖时间来算?再比如,因为供热管道老化等原因,个别住户房间温度达不到标准,是否可以要求退费?这些,都是值得相关部门思考的问题。
作为一名普通业主,我对翟女士的遭遇感同身受。毕竟,在当下高房价、高物价的大环境下,再平白无故多交一笔费,任谁也都不乐意。
但客观地说,在集中供暖的小区,暖气费恐怕不能完全按照"各尽所需"的原则。毕竟暖气管道纵横交错,热量难免会传递,即便不在家,房子也难免会成为"温室"。所以,适当缴纳一些损耗费,也许是每个业主应尽的义务吧。
但我也认为,收费的前提是要制定统一、合理、透明的标准,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让物业随意找补。
在制定政策时,是否可以更多听取业主的声音,根据不同情况制定更细化的方案?在执行时,能否做到公开透明,让每一笔钱的去向都有迹可循?这样,才能取信于民,确保政策的权威性和公平性。
暖气费的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折射出的是整个供热体系乃至公共政策的问题。供热部门、物业公司、业主三方,如何在各自的利益中找到平衡点,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期待有关部门能拿出更加成熟、更加人性化的方案,让暖气费的事不再成为扰民的"麻烦事"。
对翟女士的遭遇有何感想?你认为,空置房是否应该收取热损费呢?对于小区的暖气费问题,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