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马祚波)南京市房管部门12月6日公布了旧房装修改造申领补贴的公告及操作细则。记者了解到,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购置用于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物品和材料均在补贴范围内,将按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根据公告,在限定期间内购置用于旧房(包括城镇住宅和农村住宅)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所需的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整体柜、淋浴房、洁具等物品和材料,按照装修合同中相关物品和材料购置价的15%给予补贴,每人且每套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同一套房不重复享受商务部门的家装家居补贴。
对于房屋的要求为城镇住宅(含65年产权公寓)、农村住宅,不包括酒店式公寓、商铺、办公用房等非住宅。申请采用线上方式,申请材料包括身份信息、房屋产权证明、装修改造第三方证明、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合同及相应付款凭证、物品和材料购置明细表、施工中或装修改造后现场照片等。
在监督管理方面,南京市、区房产部门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或以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在申领过程中发现个人或者企业有骗补、套补行为的,严肃处理,取消补贴资格,收回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