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财政部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审批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规定,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准予聊城市同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E7327N34)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代理记账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聊城市同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E7327N34
三、代理记账证书编号:DLJZ37150520240003
四、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五、业务负责人姓名:赵建波
六、所在地区:山东省-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
七、工商注册登记地址:山东省聊城市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望岳湖畔海绵城市公园办公楼201-1室
八、是否自贸区机构:否
2024年12月10日
聊城市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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