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情况。
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丁斌介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1年3月,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启动了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其中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是首次开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在发布会上提问:这次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取得了哪些成果,有何新的发现?
对此,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表示,中国是世界水产养殖第一大国,养殖种类极其繁多,在育种研究中进行了一些养殖种质资源调查收集,受条件所限,全国性系统性的种质资源普查此前还没有开展过,这是第一次开展。“而且,这次普查也仅限于养殖,大量野生资源可能还没有涉及。”
首次查清全国水产养殖主体底数
刘新中在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进一步表示,三年来,全国7万多名普查人员进村庄、入场户,上滩涂、下湖海,圆满完成了普查各项任务,全面摸清了我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家底,并编印了《国家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2023年版)》和《国家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
“成果应该说是非常丰富,体现在多个方面,归纳起来主要是实现了几个首次查清。”刘新中说。
具体而言,一是首次查清了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底数。2013年,中国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课题组提出,我国水产养殖品种从过去的几种增加到了200多种。“这次普查,我们对312个重点种质资源进行了系统调查,对全国2780个县级区域内的种质资源开展了‘拉网式’普查。”刘新中说,普查到的857个种质资源分为淡水鱼、海水鱼、虾蟹、贝、藻,还有两栖爬行、棘皮及其他类等8大种类,隶属155个科,369个属,643个物种,包括原种558个,品种209个,引进种90个。“无论从种质资源数量、物种数量还是品种数量等方面,应该说都是世界第一。”
二是首次查清了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区域的分布。普查显示,总体上我国沿海省份种质资源分布数量高于内陆省份,南方省份高于北方省份,广东、浙江、广西、福建四省区种质资源数量均超过了300个,其中广东最多,达到了374个,种质资源数量的分布情况与各地现有水产养殖产量和产业情况基本保持一致,这也客观反映了种质资源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个结论。
“吉林、山西、陕西、云南等传统意义上的水产养殖小省,种质资源的数量也不少,均在百种以上。云南甚至达到240种。湖南、湖北养殖产量均为贵州的10倍以上,但种质资源数量仅为贵州的1.5倍。”刘新中说,这也说明,这些区域在水产养殖中还存在着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三是首次查清了全国水产养殖主体的底数。我国水产养殖起步于池塘养殖模式,养殖地点基本就在房前屋后,养殖主体就是家家户户。“我们一直说水产养殖小散户众多,但是具体有多少,一直没有精准掌握。这次普查,在查清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同时,采用种质资源和种质资源所在地的主体单位同步调查的方式,一个一个把养殖主体的地理坐标位置‘摸’了出来,全国共调查到92万家水产养殖主体,2万余家水产苗种生产主体。”刘新中说。
由此,我国第一次形成了反映水产养殖主体地理位置等基本信息数据,全国养殖主体和种质资源活体保种主体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为水产养殖监管和种质资源保护体系的建设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决策基础。
今年已启动实施种质资源改良计划
第三次农作物资源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这些资源怎么才能用得上、用得好?如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和产业优势?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专家组组长刘旭表示,种质资源是育种创新的物质基础,普查收集只是第一步,核心还是要让这些资源能够用得上、用得好,真正发挥作用,让我们的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创新优势、产业优势。在他看来,有三个方面的工作需要抓紧进行。
首先是加快资源的鉴定和挖掘。当前,有关部门正在系统推进国家库保存资源的规模化基因型鉴定和表型鉴定,目的就是全面了解掌握资源的全基因组信息和生长特性、生产性状,从中找出资源优异性状和优异基因,目前已经鉴定挖掘出一批高油高产的大豆、耐密高产和抗旱宜机收玉米、短生育期的油菜、抗赤霉病高产小麦等优异资源,并全部分发用于育种创新。
第二是强化资源改良和创制,因为挖掘出来的有些资源不能直接利用,需要改良和创新。目前保存的资源多为传统地方品种和野生近缘种,一方面携带有丰富的优异性状和基因资源,但多数为异质性群体,遗传累赘比较多,好的性状比较突出,不好的性状也在里面,很难在育种上直接利用,需要进行改良转化。由于资源改良周期长、投入高、见效慢,育种者一般不愿意从事基础材料的改良创制,这是导致育种遗传基础狭窄、制约当前育种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之一。
“今年我们已经启动实施种质资源改良计划,第一步我们先从最紧迫的玉米种质资源改良创新入手,先行先试,着力破解种质资源不足的困境。”刘旭说,下一步,将边总结、边实施,逐步向大豆、油菜等重要的农作物延伸推广。
最后是推动资源的共享和利用。“不管我们是开展优异资源的鉴定评价和分发活动,还是鉴定挖掘、改良创新,都是为了让社会、让育种家能够用起来。”刘旭说,我国每年大概向社会分发共享种质资源超过10万份次,服务育种单位和企业超过2000余家,同时还制定出台种质资源共享利用的办法,先后已经发布了两批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首次公开推介了一批耐盐碱的种质资源,各地的育种单位、企业都可以在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上查询这些资源,这为推动种质资源共享交流迈出了关键性一步。
“目前,我们正在按照要求开展资源登记工作,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个人登记其保存的资源信息,这样可以实行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让育种者知道我们有哪些资源,在什么地方,它有什么特性,以方便大家来查询和申请获取。”刘旭说。